滕州市振兴南路区域(荆河北岸)改造建设工程被征收居民:
滕州市振兴南路区域(荆河北岸)改造建设工程,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广大被征收居民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目前该项目A区建设施工已基本完成,2、3号楼具备回迁上房的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组织回迁上房结算。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回迁上房时间:2019年4月25日至26日
二、回迁上房地点:新振兴路佳美广场西区(售楼处北)
注意事项:该区域被征收居民见此通知后,务必于2019年4月26日下午5点前,持被征收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验收号、结算号、选房单原件等合法手续,到新振兴路佳美广场西区(售楼处北)办理回迁上房手续。未按时办理结算上房者,自下发通知之日,停发延期临时安置补助费。请被征收居民按时办理结算上房手续,逾期不结算上房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被征收居民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
0632-5666366
滕州市振兴南路区域(荆河北岸)改造工程指挥部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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