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枣庄1月18日讯(记者靖亚如)1月18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发布了2018年第5期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其中枣庄两家食品企业产品抽检不合格。
齐鲁晚报记者了解到,本次抽检畜肉、禽肉、鸡蛋3类食品及相关产品样品共300批次,检出14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枣庄市滕州市善南经济源食府使用的购自王清华摊位的猪肉中沙丁胺醇项目不合格,枣庄市滕州市城荆河土财主辣子鸡使用的购自孙志方的鸡肉中氯霉素项目不合格。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食药监部门同时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可以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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