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2017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部署要求,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既深挖细查隐形变异的享乐奢靡之风,又注重纪律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一案双查”,对不收手、不知止的一律从严查处,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0起,同比增长45.6%;处理294人,同比增长78.2%;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27人,同比增长97.4%。 创新方式抓监督 持续深入精准用力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上下共同发力。市纪委坚持以上率下,从严执纪,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2017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1起,同比增长93.8%;处理79人,同比增长192.6%,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29人,同比增长262.5%。各区(市)纪委紧跟步伐,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查处119起,同比增长36.8%。对表现在下面、病根在上面的突出问题,坚持市区联动、综合整治,协力推动问题解决。 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发现问题能力。运用大数据方式,追踪市直部门1093辆公车行驶轨迹,研判问题线索42条,查实13起。利用国税票据查询系统,发现4起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2017年端午节期间,市“三夏”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巡查组部分党员干部在“三夏”巡查期间乘坐公车违规接受宴请并饮酒,7名当事人被追究,1名领导被问责,其中2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人被批评教育,3人被谈话提醒。 创新方法精准用力,狠抓隐形变异问题。统筹全市力量,抽调精干人员进行交叉互查,通过高频、密集、精细、精准暗访,确保“点”上查深、“面”上查到、“线”上查清。2017年清明节前后,市纪委在交叉暗访检查中发现山亭区卫生监督所部分党员干部为躲避监督,违规使用公车到隐蔽偏僻的农村饭店吃饭问题,6名当事人被追究,4名领导被问责,其中4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被辞退。 聚焦重点求突破 严肃查处突出问题 严查集体违纪。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发现的集体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深挖细查、绝不放过,对构成违纪的坚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决不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更不搞下不为例,着力解决纪不责众的问题。2017年,市纪委查处涉及3人以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起。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严肃整治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持抓个案、动真格,聚焦安全生产、生态环保、脱贫攻坚、金融风险防控、社会稳定五大攻坚战领域作风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在市委第三轮巡察中对滕州市、薛城区、市中区安全生产领域开展专项巡察,共发现安全生产领域问题62个、梳理移交问题线索10件。加强分析研判,梳理汇总扶贫领域“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领域作风不严不实、责任担当不落实、制度执行不到位等方面13件涉嫌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线索,责成有关区(市)纪委核查。峄城区物价局在调查峄城区人民医院太平间乱收费问题时,对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峄城区纪委对4名当事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记过、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对物价局党组提出通报批评。 严格问责追究。对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严格实施问责追究,既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又追究党组织的责任,既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又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既追究现任领导的责任,又追究原任领导的责任。2017年,市纪委先后对2个党组织、43名党员领导干部予以严肃问责,同比增长514.3%。 强化通报常震慑 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开展密集通报。坚持定期集中专题曝光,既在内部通报,又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上点名道姓曝光,推进通报曝光常态化。2017年,市纪委先后8次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7年元旦之后、春节前夕,市纪委连发3期通报,对7名市管干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车私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向社会释放了“绝不护短、没有下不为例”,越到重要节点执纪监督越严的强烈信号。 拓宽通报内容。在确保通报精准的基础上适当扩充通报内容,让党员、群众既知道违纪者违反何种纪律、受到何种处分,又了解其违纪原因,既知晓案件的经验教训,又感受到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真正实现通报曝光“惩前毖后”的效果。 扩大通报范围。要求各级以“三会一课”、召开基层村(居)全体会议、在公开栏公开等方式,将通报精神逐级传达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每一名基层党员、每一名基层群众,让违规者“既挨板子又丢面子”。 构建机制促长效 细化完善制度规范 以全市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回头看”活动为契机,汇总分析问题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制度,构建落实工作的长效机制。督促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总工会、市委老干部局等主责部门,细化完善制度规定26项,统一汇编成册,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印发《关于依规依纪管理使用公务用车的建议函》,建议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完善派车审批程序,杜绝违纪问题发生,并要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每月将公车管理使用情况报市纪委有关机构。 健全完善主体责任约谈、廉政谈话、述责述廉制度规定,把督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作为必谈必述事项,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坚持和完善月报制度,每季度向区(市)委书记、枣庄高新区党委书记通报“四风”问题查处和通报曝光情况。对连续发生问题、工作开展不力的地方、部门约谈其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通过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推动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常态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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