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个题目相信大家会有一些疑问,“公务股神”是什么?为什么能潜逃十二年?他又是如何走上覆灭之路的?
被告人张某某,原枣庄市教育局财务结算中心会计。2020年9月25日,法院判决张某某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退缴赃款一千八百余万元。
寒门贵子变身“财务一把手”
1974年12月,张某某出生在一个普通农民家庭,排行老小,父母对其最疼爱,期望最高。张某某自幼上学,成绩一直名列前茅。1993年,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推行的筹建结算中心的政策,市教育局决定成立结算中心,急需财会人员,局领导亲自到学校挑选学生,一直学习优异的张某某作为优秀毕业生成为唯一一个被挑中的学生。可以说张某某从象牙塔直接捧到了“金饭碗”,成为同学们羡慕的对象。
从1993年8月至2007年12月,教育局安排在结算中心的工作人员只有张某某一个人。张某某权利很大,既管钱、又管账,没有人监督,成为了名副其实的“财务一把手”。
虚荣心作祟终致东窗事发
在刚开始工作的几年里,张某某工作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2年的时间就取得了自学考试本科学历。因为第一次婚姻的失败和攀比心理,张某某的自卑感不断扩大,认为没钱就被看不起,就被认为没本事。这时候,张某某听说炒股能挣钱,就开始尝试炒股。因为缺少本金,手里又掌管大量的现金,张某某开始打起公款的主意。
2003年张某某和第二任妻子相识,这时候张某某的虚荣心已经膨胀到了极点,利用公款买房买车,因为缺少炒股经验,亏损越来越多。2007年年底,因为结算中心将有一笔大额支出,张某某担心问题暴露后被发现,仓促之间把证券账户里的股票(亏损剩339万余元)全部清仓后逃跑了。潜逃时,其用公款购买的房产和车辆向单位作了隐瞒。至此,结算中心的账面短款已达1900余万元。
“新晋股神”难逃法网追捕
2007年12月,张某某抛下妻子和刚满一岁的女儿,坐上了南下的汽车,开始了他的逃亡生活。因为不敢用身份证,只能在黑工厂里打工,受尽欺凌,但他利用空闲时间钻研股票,在博客上撰写炒股文章,同时,继续对他带走的账户进行操作。
2008年,张某某在博客上发表了很多关于炒股的文章,一下成了网红, 2009 年开始,张某某通过帮他人炒股挣取佣金,截至张某某被抓获时,因帮他人炒股已获利960余万元。2010年4月份,张某某以高筝(化名)的名字,办了一个新的身份证,从此逃犯摇身一变成了股神,张某某不再深居简出,开始结交各方朋友。2012年10月份,张某某和同居女友生下一个女儿,买了豪车和别墅,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2020年1 月的一天,张某某像往常一样开车带着家人出门,刚出小区就被早已布控好的便衣拦住,警察叫了一声:“ 老张。” 张某某在听到“老张”这两个字的时候,心里一沉,明白该来的还是来了,他对警察说:“车上有老人和孩子,不要吓到他们,我跟你们走。”
至此,改头换面潜逃十二年,用公款练就一身炒股本领的“股神”终于落网。而潜逃时带走的证券账户,在被抓获时已经市值 1400余万元。
多方取证疫情期间千里追凶
2020 年的 1月份正是疫情爆发时期,张某某住在湖北,又是疫情的重灾区,为抓捕押解和后续提审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因该案发生在教育系统,数额特别巨大,在社会上反响强烈,影响极坏。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创新思路,助案件审查工作顺利开展:一是提前介入改变案件定性,提出完善证据体系意见。通过梳理分析相关证据材料后认为,张某某的行为应以潜逃时间为分界线,分别构成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改变了侦查机关对本案的定性,并提出完善证据体系意见。监委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提前介入意见,补充证据后,将张某某涉嫌挪用公款罪、贪污罪移送起诉。二是有效破解疫情防控下办案难题,确保认罪认罚工作顺利开展。办案人员迅速转变思路,升级远程讯问系统,及时告知张某某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相关法律规定,充分保障其程序选择权和认罪认罚的真实性、自愿性。最终在辩护律师的见证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退缴了全部赃款。三是切实履行检察机关主导责任,提出精准量刑建议。张某某犯罪行为持续时间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但自调查阶段就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表示认罪认罚,真诚悔罪,全部退赃,积极上缴罚金。
检察机关综合上述情况,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法院经开庭审理,采纳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张某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刘晓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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