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3日23时许,吴某驾驶鲁Q68**M小型轿车沿木冯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枣庄市山亭区桑村镇马庄村路段时,与行人郝某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郝某当场死亡,后吴某驾车逃逸。事故发生后,山亭交警大队办案民警利用大数据分析研判,准确掌握了肇事逃逸驾驶人吴某的相关信息,仅用不到20小时便将其抓获归案。经认定:吴某夜间驾驶机动车未降低车速未安全文明驾驶且肇事后逃逸的行为是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2020年4月23日吴某因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山亭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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