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大众报枣庄讯(记者张超通讯员张生曹童)“疫情之下,感谢贵院为抗击疫情、确保企业正常生产作出的突出贡献。”3月27日,枣庄中院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一家企业的感谢信。
一家广东企业,缘何要给山东枣庄的法院写感谢信呢?这事还要从2月5日说起。“当时我承办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山东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诉东莞一家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原定于2月5日开庭审理,但由于疫情原因无法如期开庭。”该案的承办法官李莹介绍说。
“受东莞市政府相关部门指示,我们公司开始转产口罩生产设备,但是因为900万元账户存款被对方公司保全,从而影响了抗疫物资生产。”迫于资金压力,东莞这家企业的负责人向枣庄中院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并告知了企业目前所面临的困难,没想到他很快就收到了答复,案件将于3日后互联网开庭审理。
“我们积极协调双方当事人进行互联网开庭,并在庭后4日作出判决,为助力企业正常生产提供司法保障。”李莹说。
该案从排期到审结用了不到10天时间,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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