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王龙飞)19日,在新城会展中心内,市质监局的工作人员通报了本年度抽检产品的检验结果。
截至12月19日,国家、省、市共监督抽查枣庄市127家企业166批次产品,合格120家159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5.8%。其中,国家质检总局在枣庄市共抽查17家企业31批次产品,17家企业的31批次产品均为合格产品,产品合格率为100%;山东省质监局在枣庄市共抽查57家企业64批次产品,52家企业的59批次产品为合格,5家企业的5批次产品为不合格产品,产品合格率92.2%,不合格产品主要有童车4个批次,空气源热泵机组1个批次。2018年枣庄市确定的市级监督抽查的范围为水泥、化肥、纺织品、橡胶软管、石英石板、配装眼镜、玻璃及玻璃制品、电池八种产品,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试行抽样机构和承检机构分离,共随机抽查53家企业共71批次产品, 51家企业的69批次产品为合格产品,产品合格率为97.2%,不合格产品为配装眼镜1个批次和工作服(C类)1个批次。
在实际工作中,质监部门结合枣庄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合理制定抽查计划,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产品比例和频次,进行随机抽样,所有样品都是在生产企业的成品库中随机抽取的。今年,质监部门又实施了抽检分离。抽检分离是指抽样机构与检验机构相分离,由专门机构负责抽样,检验机构负责检验。质监部门委托枣庄市标准计量情报所负责抽样工作,将抽好的样品进行密码编号后送至相应的承检机构进行盲样检验。检验过程中检验机构不知道被检企业信息,这样进一步提高了监督抽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优化了监管工作程序,确保了抽检结果的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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