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枣庄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在信访工作中突出司法人文关怀,坚持有理推定、有过推定、有解推定、有难推定,主动作为,综合施策,努力把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人民群众满意度逐年提升。
有理推定,关注合理诉求
接到信访案件后,先从主观上作群众有冤屈或有难处的推定,充分认识到即便信访人只有百分之一的“理”,检察机关也要尽到百分之百的努力。
换位思考。坚决摒弃先入为主的惯性思维,将心比心、以心换心,尊重事实、诚恳待人,站在群众角度考虑问题,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真心实意帮助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
合理应对诉求。对确属检察机关管辖的诉求,认真受理,重点督促,加强协调,确保妥善解决;对法理之外、情理之中的诉求,及时跟进,全面疏导,提出建议,促使息诉罢访;对过高、无理的诉求,尽力解释,耐心说服,适度批评,引导信访人回归理性。
延伸工作效果。在释法说理的过程中,注重从法理向伦理延伸、从就案论案向源头治理延伸,开展正面、积极地引导,不激化、不扩大矛盾或引发新的矛盾,力争使信访人满意而归。
2016年以来,该市共办理涉检信访1730件,化解矛盾纠纷 489 件,办结率均达100% 。
有过推定,全面公开审查
对刑事申诉案件,都先将其推定为有“ 过错” 的案件,进行全面、 公开、 细致的审查,确保有过必查、有错必纠。
公开通报。对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频发高发、人数众多、案值巨大的集体访,通过案件信息公开和推送系统,通报进展情况,稳定群众情绪,保证案件顺利审结起诉。
公开答复。主动接受社会对信访案件的监督,积极运用第三方参与化解、律师代理等机制,对6起刑事申诉案件、15起控告申诉举报案件作出公开答复,取得良好效果。
公开听证。对疑难复杂的信访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学者和相关领域专业人士、基层组织代表等参与公开听证,征询各方意见,促使信访难题有效解决。
52岁的魏某曾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刑满释放后以办案人员刑讯逼供等为由,提出刑事申诉。市院受理后,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将审查结果对魏某进行了公开答复。由于案件说理透彻、答复过程公开,魏某表示认同检察机关的处理结果。
2016年以来,全市通过“有过推定”共化解各类刑事申诉案件25件(起),群众满意率 100% 。
有解推定,多方联动成合力
把每一件信访案件都作为可以解决的问题进行办理,定包案领导、 定专人、 定时间、定方案,千方百计寻求办法,促成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加强内部衔接。控申部门与业务部门联合接访,共同答疑释惑,力争将矛盾化解在首办环节;与警务部门分工协作,果断处置集体访、告急访等非正常信访,维护良好的接访秩序。
加强外部协作。与公安、法院、信访等部门和基层社区建立联动机制,落实联席会议、情况通报、案件督办等制度,促进构建信息互通、意见互商、力量互借、优势互补的信访工作格局。
加强上下协同。对确实难以处理的矛盾纠纷、有越级访风险的案件,及时向上级院汇报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风险隐患,认真听取指导意见,必要时采取督办、联合办理等形式,进行合力攻坚。
有难推定,彰显人文关怀
办案过程中,对刑事被害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关注,制定出台救助实施办法,多渠道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创新救助机制。建立“一受理、二审核、三见面”司法救助机制,严格依法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对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并移送政法委进行二次审核,见面了解申请人情况、对申请人进行心理疏导、对救助情况跟踪回访,提升了救助效果。
拓展救助途径。采取提供法律咨询、申请法律援助、协调申请低保等方式开展救助,特别是对因特殊情况急需救助,而救助金尚未到位的,由检察机关先行垫付相应款项,缓解燃眉之急。
监督救助过程。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对救助的受理审查、救助金的发放使用,进行全程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报纸、微博、微信等媒体和检察服务大厅公示救助情况,最大限度维护困难群体权益。
2016年以来,开展司法救助19起,为刑事被害人支付救助资金 48.6万元。
李晓波 杨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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