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1234
债务人名称
枣庄市正泰经贸有限公司
山东国盛实业有限公司
山东国旭实业有限公司
枣庄市永盛商贸有限公司所在地
薛城区黄河东路北侧
枣庄高新区光明路
枣庄高新区德圣路166号
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洪村南本金3934999.04984000079900005000000利息344873.47839639.68685780.91561572.85
担保
方式
保证+抵押保证保证
保证+抵押保证情况
枣庄市华昌物资有限公司、张岩、陈慧、张家稳、龚玉梅、张旗、李科美
山东神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枣庄锟鹏置业有限公司、山东国旭实业有限公司、杨洪妮、宁连勇、刘青
山东神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国盛实业有限公司、张路、徐猛、杨洪妮、宁连勇、刘青
枣庄鑫浩商贸有限公司、许滨、殷翠香其中
抵押情况
抵押人:张旗、李科美,房屋地址位于薛城区古泉巷1号院1号楼东1单元2层东户,面积108平方米,房屋产权证号:枣房权证薛城字第364032号。
抵押人:赵士刚、崔伟,房产位于新城区金地花苑2号楼(现5号楼)东一单元3层西户,面积130平方米,房产证号:枣房权证枣字第00244561号。
根据华融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青岛亿丰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编号:),华融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附件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其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青岛亿丰丰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融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青岛亿丰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及其他相关各方。青岛亿丰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起立即向青岛亿丰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华融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亿丰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8日
青岛亿丰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殷律师 联系电话:13336323697
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高雄路18号海洋大厦21-A1013
公告附件清单:基准日2017年4月20日单位:人民币、元
注:1、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青岛亿丰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迟延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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