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部分禁鸣路段示意图(制图:房鹭)
晚报讯 (记者 苏羽 通讯员 王帅)“上班高峰期,总有司机好像永远都在赶时间。”家住市中区青檀路附近的秦先生对一些司机乱按喇叭的行为颇有微词。22日,在青檀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处,警示牌上标着“禁止鸣笛”字样,可在绿灯放行时,秦先生驾驶的机动车起步稍慢了一点,后边一辆出租车就开始不停地鸣笛催促。随后,半个小时的时间内,在该路口凡是前面车辆动作稍慢一点,必招致后面喇叭声一片。
据了解,枣庄市城区部分路段实行禁止车辆鸣笛已有数年时间。市中区具体禁鸣路段为光明路(西昌路至东外环路)、青檀路(光明路至君山路)、振兴路(人民路至光明路)、文化路(东外环路至西昌路)、解放路(光明路至文化路)、君山路(建设路向西),以及青檀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建华路与青檀路交叉口、胜利路公铁立交等。
因没有具体处罚,市民对此多不在意。当日,记者在市中区几个重要路口进行蹲点走访时发现,汽车鸣笛几乎成了普遍现象,其中,出租车尤甚。“我刚拿到驾照不到一个月,昨天中午下班途经青檀路时,看到前面有位老人过马路,我就刹车等到老人过去再启动车子,可连续启动几次都没成功,后面的司机就都按起了喇叭,可越是这样我越紧张,越紧张越启动不了,最后还是交警帮我把车开到了前面。”市民范女士郁闷地说。
根据对城区主要“禁鸣”街道的走访和观察,记者发现,大多数司机鸣笛比较随意——交通稍有不畅,就把喇叭按个不停,包括如下几种情况:提示行人,提速超车,拐弯,还有无意识或习惯性鸣喇叭。对此,大多数司机表示鸣笛已成习惯。随意鸣笛的机动车中,除了私家车、出租车和客运车外,还有不少摩托车。大多数市民对频繁鸣笛意见较大,但也无可奈何。
对此,市中区交警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主干道早已设置了禁鸣区,并安装了禁止鸣笛的标志,但在日常执法中,还是经常发现有人在禁鸣区内鸣笛。“处理违规乱按喇叭行为取证比较难。”在文化路执勤的一位交警说,“按喇叭是否违法比较难以界定,因为有时候司机按喇叭确实是为了提醒路人而作出的一个下意识动作,这主要是一个驾驶人个人素质问题,我们只能呼吁市民文明驾车,禁鸣喇叭,主要还是要靠驾驶员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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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济南交警发布消息,8月20日起,济南市禁止机动车在绕城高速内鸣笛,同时,部分路段安装声呐抓拍系统。违者,将被处以50元罚款,不计分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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