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庆年(本报)
日前,针对汛期溺水和交通事故的高发危险,为做好学生暑期的安全工作,市教育局发出《关于暑假安全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广大家长做好防溺水等六项安全教育,防止暑期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7月13日《枣庄晚报》)
每年假期学生离校前,作为“最后一课”,教育部门和学校都会把暑期安全当做头等大事部署。从校领导到老师,都会再三强调户外游泳戏水等活动安全。有的学校还印发暑期安全宣传单,或邀请家长参加离校大会,可谓苦口婆心。但假期里,“熊孩子”出乎意料的“创举”,青年人饱含青春激情的“探险计划”,还是无意中埋下诸多安全隐患。
国家有关部门统计,学生的意外死亡事故中,溺水排在第一位。每一个溺亡孩子的背后,都是一个破损的家庭和一份受伤的亲情。痛心之余,对暑期安全的认识误区也应该引起人们足够的反思。
首先是家长认知和监管的误区。如此众多溺亡事件的发生,背后除了天气和自然环境等客观因素外,学生家长警惕性不高,疏于监管也是重要因素之一。在监管程序上,学生离校时,学校已完成了监管权的交接。暑假期间,家长应负责任地接过监管之责。但有的家长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等闲视之。特别是农村地区,很多家长外出务工或忙于农活,把孩子交给老人看管,或者放任自流,让他们成为“脱缰野马”,隐患往往也同时埋下。
暑期放假的初衷,是为消暑避夏,也让孩子有更多的时间和机会亲近大自然,更充分地释放天性。家长应好好利用好这一时机,提前做好假期安排,没有什么是比和孩子共同成长更幸福的事了。暑假,是孩子最开心最快乐的时候,何尝不是家长享受天伦的良机?
再来说说社会认知的误区。很多时候,我们说起学生安全,下意识地就会联想到学校、教育部门。但在暑期,面对学生放假的“新常态”,学校和教育部门往往“鞭长莫及”。暑期,街区原本有规律的交通,会因多了孩子的“出没”而有了交通秩序“新常态”;农村山川河塘,因学生放假,多了攀爬戏水的身影,凸显了坑塘水面需要安全设施和及时监管的“新常态”;旅行社因多了“儿童团”,需要对线路规划采取特殊安全措施的“新常态”;各种夏令营、辅导班,也会因为“生意兴隆”,面临应对人满为患的“新常态”。
如此多的暑期安全“新常态”,无一不需要基层单位和部门去适应和应对,无一不需要活动组织者多加安全考量,无一不需要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节点多一些爱心和细心。相关部门,是否考虑过对辖区内的坑塘河坝进行一次拉网式摸底和梳理,落实责任主体,设置必要的保护设施?有学生参与的集体活动,组织者是否增加了“亲子”类选项,以加大安全保障,把方案计划得更周全?
每一个孩子的背后,都是一个个充满期待的家庭,他们成长中的喜与忧,直接影响着家庭的幸福指数。“天下之本在家”,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亡羊补牢,未为晚矣”,暑期安全的警钟应该长鸣,但不能止于老师们离校嘱咐和教育部门的提醒,更应该响彻每一位家长的耳边,警醒于全社会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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