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27日上午,枣庄市国税地税系统联合落实国务院6项减税政策情况新闻发布会在新城会展中心举行。
据悉,自2015年以来,全市国地税系统共落实各类税收优惠政策54.70亿元,其中支持外贸经济发展办理出口退税13.60亿元;支持企业加大节能环保投入减免税金5.66亿元;改善民生减免税金6.43亿元;支持三农减免税金3.86亿元;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减免税金4.29亿元;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办理退税3.87亿元;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金2.55亿元;改善居住条件二手房交易减免税金2.08亿元;支持医疗卫生减免税金1.04亿元。
此次推出的6项减税政策是由“1+4+6”构成的系统减税政策。其中,1是增值税简并税率政策;4是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小微企业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开展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试点、推广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等四项所得税政策;除“1+4”政策之外,还有6项延续政策,包括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有线电视收视费增值税政策、农村金融税收政策、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新疆国际大巴扎项目增值税政策等。
其中,作为继续推进营改增的措施之一,从今年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将农产品、天然气等23种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符合这一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减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等多项优惠政策与市民利益息息相关;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创业投资企业与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推至全国;将物流企业大宗产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政策、有线电视收视费增值税政策、农村金融税收政策、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等2016年到期的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19年底。
“6项减税政策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支持,下步,将与地税系统精诚合作,精密部署,精心开展,精准落地,确保广大纳税人尽享减税利。”市国税系统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市地税系统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打好“预备役”,确保政策“接得住”;打响“宣传战”,确保政策“传得开”;打亮“合作牌”,确保政策“行得通”;打好“组合拳”,确保政策“落得实”,更好地促进枣庄市机构转型和经济发展。
(记者 李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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