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请当事人陈述……”日前,在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副庭长王亚鲁担任审判长敲响法槌,一起机动车责任事故纠纷案件的庭审拉开序幕。当事人王女士感慨道:“遇到这样的法官很幸运,感觉像到医院看病挂上了‘专家号\’。”
从去年开始,峄城法院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工作实际,规定了院庭长要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使院庭长办案实现了制度化、常态化。该院明确了每年院庭长作为承办人审理案件的最低数量,并建立了院庭长办案情况通报机制。自该制度推行以来,去年该院院庭长共审理案件件,占全院同期审结案件数的 .5% 。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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