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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权属证书有效 可逐步完善信息 不动产登记无需急着“换证”

来源:枣庄晚报 2016-11-01 00:00   https://www.yybnet.net/

从9月28日开始,枣庄市范围内开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到现在已1个多月了。枣庄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办理情况如何?办理过程中市民最关注哪些问题?市民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近日,记者带着这些问题走访了枣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中分中心,请相关工作人员针对市民最为关注的这些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一个月受理各项不动产登记业务110笔

数据显示,截止到2016年10月27日,近1个月时间,市中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已经受理各项登记业务110笔,已办结12笔,每日接待咨询80余人次。

工作人员介绍,原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实行之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也就是说,市民可以在今后办理变更、转移登记时,完善相关信息,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无需急着“换证”。

实施不动产登记后,“房产证”与“土地证”合一,更好的保障了居民的合法权益。市民办理不动产业务,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办理: 1、落宗;2、缴纳相关税费;3、持相关材料申请受理;4、符合登记条件出具受理凭证;5、经报批后颁发证书。

工作人员表示,“现在不动产登记证的办理与原来房地产证的办理有不同之处,办理不动产登记首先要‘落宗\’,说的通俗点就是给每一处不动产进行编号,设定一个唯一的身份识别码。”

没有土地证的房子还能卖出去吗?

在办理落宗时,很多市民都不知道有土地证一说,只知道有房产证,那没有土地证的房子还能卖出去吗?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该如何办理不动产证?

工作人员介绍,市民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分以下几种情况:房改房,最初房改时由产权单位提供资料统一办理,这种情况大部分属于企事业单位在为职工办理房改房产权时,仅办理了房产证,只有部分单位为参加房改的职工进行了土地登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如市民房改房上市交易,需提供原产权单位土地登记证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持合同到财政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和一些相关的税费后,进行落宗,并申请登记。

经济适用房,个人购买经济适用房,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如果上市交易,需到市房产管理局申领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通知书和缴纳土地出让金后,进行落宗,并申请登记。

如果房屋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市民可先去国土部门免费查询土地权属情况,土地权属来源合法的,按程序办理相关登记。

在进行不动产交易时,建议买卖双方先核实房产、土地是否两证齐全,如果只有房产证,无土地使用证,建议先到国土部门档案室核实土地信息,再进行交易。

“不动产登记工作是一项新生事物,因原土地、房产等不动产登记分散在多个部门,目前不动产登记进行信息整合、业务再造,遇到了很多历史遗留问题,如老旧小区不动产权属不清,需要重新进行权籍调查和测绘;而对于土地没有权属来源的情况,只能等待后续政策的出台。”相关负责人表示。

“同时,分中心也主动与地税部门沟通,让地税进驻分中心办公,省去市民来回奔波的麻烦。市中区辖区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市民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632-3673066进行咨询。”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 王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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