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日,记者从枣庄市民政局了解到,枣庄市政府近日出台了《枣庄市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2020年,枣庄市民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占比将达到85%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40张以上。
本报记者韩微
到2020年每千名老人拥有四十张养老床位
根据《方案》,到2017年,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民办养老机构占比突破50%,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以上;提供就业岗位约2万个;同时,养老产品用品供给不断丰富,服务内容日益多元,服务模式更加多样。到2020年,民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占比达到85%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40张以上;提供就业岗位约4.5万个。
而针对枣庄市打造“健康养生·安养枣庄”服务品牌,搞好统筹区域发展和统筹城乡发展的两个统筹。《方案》介绍,到2020年底,全市各类养老床位达到3.2万张,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达到200处以上,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设施达到600处以上。突出居家养老,突出医养结合,突出人才培养,突出基本养老。到2017年,完成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任务,到2020年,护理型床位达到9600张,占养老床位总数的30%以上。
同时,推进“多镇一院”“一区(市)一院”“中心敬老院”等敬老院建设模式,优化农村敬老院布局。到2020年,农村幸福院或日间照料设施服务功能覆盖全部农村社区。
新建小区,
要配建养老设施
在完善保障措施方面,《方案》中要求,制定城市总体规划和基本服务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即使是新建小区也应当按小区内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老旧小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小区内按照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的标准调剂解决。
同时,《方案》中指出,将按照《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继续给予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并自2016年起调整完善符合条件的民办和公建民营养老运营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180元、300元、360元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70元、450元和540元。鼓励养老机构购买综合责任保险,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参加综合责任险,市级按核定的投保人数给予每人每年20元的补助。
而对于本科、专科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也将予以奖励。相关人员在与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实际工作满3年后,省级对本科、专科毕业生一次性补助资金2万元、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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