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省农业厅、发改委、财政厅等十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2016年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名单的通知》,认定枣庄市10家合作社为“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其中,农业合作社8家,分别为山亭区贵和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市中区黄将军黄姜种植专业合作社、市中区义和蔬菜产销农民专业合作社、台儿庄区三分地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滕州市北张庄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滕州市好利农马铃薯专业合作社、薛城区盛农蔬菜专业合作社;畜牧合作社2家,分别为山亭区小山林肉山羊养殖专业合作社、山亭区绿草牧歌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截至目前,全市农民合作社共有国家级示范社16家、省级示范社78家、市级示范社437家。(记者 崔累果 通讯员 孙竹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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