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新闻 滕州新闻
地方网 > 山东 > 枣庄市 > 枣庄新闻 > 正文

后挡风玻璃上贴 违法! 记者观察:二十分钟路过三辆“移动”车

来源:齐鲁晚报 2016-10-19 00:00   https://www.yybnet.net/

记者在长江路附近看到一辆后挡风玻璃上贴有广告的机动车。记者贾晓雪摄齐鲁晚报枣庄10月18日讯(记者贾晓雪)开车行驶在道路上经常会发现有些车辆后挡风玻璃贴了广告纸或者车身喷涂了广告。然而,这种做法的背后却隐藏着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18日中午,齐鲁晚报记者在光明路与祁连山路交叉口观察发现,二十多分钟时间内,有三辆车身或后挡风玻璃印有广告标识的车辆路过。随机采访中,车主张先生说,“开车或者在等红绿灯的时候经常会被那些广告车吸引,分散注意力,不利于行车安全。”同时也有市民吐槽,这样的车辆一般情况下不会被处罚,而且在审车的时候撕掉就可以。

记者咨询了薛城区车管所的工作人员,据称,如果车身广告符合规定可以到车管所变更相关手续,但汽车后挡风玻璃上贴广告是不允许的,交警会进行处罚的。

“按照以前的规定,如果车身贴广告纸或者喷涂广告是需要到工商部门的商标广告科进行审批和备案登记,但是现在按照国家的新规定,车体广告内容由车主自行负责,只要不是违法广告就可以,不用到工商部门审批备案了,若广告面积大于车体三分之一,需到车管所作变更登记。”市中区工商局的工作人员介绍。

同时,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明确规定: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也明确规定,不得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据交警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因为后挡风玻璃贴广告纸影响了驾驶人员的行车安全,是违法行为。

新闻推荐

远光灯晃眼,骑车人惨相撞 路人吐槽:一些驾驶员行车太不文明

齐鲁晚报枣庄10月20日讯(记者韩微)18日晚六点半左右,当记者行至衡山路安侨东城国际小区南侧的丁子路口处,一辆由东向南转弯的电动车与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摩托车相撞,而记者了解到,相撞原因则是双...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后挡风玻璃上贴 违法! 记者观察:二十分钟路过三辆“移动”车)
频道推荐
  • 济南:“码上商量”与百姓贴得更近
  • 数字赋能,拓展“商量”广度深度效度济南:“码上商量”与百姓贴得更近
  • 按下快进键 抢抓黄金期
  •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京师幼儿园桌上推演,筑牢疫情防控线
  • “线上+线下”人社服务再升级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