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张琛)11月1日起,枣庄市出租车开始收取燃料附加费0.5元/乘次。规定实施十几天以来,不少市民遭遇了出租车不找零的情况,本是6.5元的起步价,司机偏说是7元,乘客询问缘由,得到的回答竟然是出租车内不备零钱。
市民打车时可以看到,在出租车副驾驶的明显位置贴有新的提醒,内容是自11月1日起,枣庄市出租车收取燃料附加费0.5元/乘次。“今天打车收了我1块钱的附加费,跟司机理论,他竟然说没零钱找!”市民张女士抱怨道,“既然司机没有零钱,我就准备自己找零钱,给司机5个1毛的硬币,但没想到司机却拒收。他态度还很强硬,称出租车上从来不准备零钱,有五毛钱就给正好的,没有就绝不找零。”张女士只好给了7块钱,但是她记下了那辆出租车的车牌号,打算投诉他。
无独有偶,市民刘女士也遇到了类似的事,到了目的地司机要7块钱,刘女士说:“不是六块五吗?”司机说:“出租车上没有零钱,你有就给正好的,没有就收你七块钱。”刘女士给了正好的6.5元,没等刘女士完全下车司机就要开车,刘女士差点摔倒。
对于5毛钱的燃料附加费变1块钱的情况,有的出租车司机觉得委屈。的哥马师傅表示,并不是自己不愿意找零,确实是有时自备的零钱都找出去了,不得不停下车,去换零钱找给乘客,确实非常不方便。
据悉,自11月1日零时起,车用天然气价格由原来的4.3元/立方米,调整为4.68元/立方米,所以出租车加收了燃料附加费0.5元/乘次。依照规定,出租车司机需将盖有市物价部门与市交通运输部门公章的增收通告张贴在车内的醒目位置,市民乘坐出租车时如果看不到通告,可拒绝支付。另外,市民如遇到乱收燃料附加费的情况,可向当地客运出租汽车公司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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