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孔浩)市委宣传部日前称,首届枣庄市“榴花文艺奖”评选工作已正式启动。
参评门类包括文艺类图书、单篇文学作品、电影电视剧、戏剧、广播剧、歌曲、书法、美术、摄影、舞蹈、民间文艺、工艺美术和艺术设计、曲艺杂技、文艺评论等共计14个门类。评选范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之间,由枣庄市创作单位、创作人员(枣庄籍或最近两年在枣庄连续居住)或以枣庄市创作单位、创作人员为主创作生产的文艺作品。奖项将设置组织工作奖,授予在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和首届“榴花文艺奖”评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组织单位;入选作品奖,授予首届“榴花文艺奖”共14个门类的入选优秀作品;特别奖,授予枣庄市荣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山东省“文艺精品工程”奖、泰山文艺奖以及各文艺门类全国最高奖的作品。2月10日至3月10日为申报期,逾期未申报的作品,不再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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