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杨虎元)因脑梗突发叫来救护车,却在送医途中出事故,事后家属得知救护车司机竟是无照驾驶(华商报5月21日A06版曾报道)。昨日,子洲县医院回复称,他们已开始内部整顿,并认真核验救护车驾驶员的驾驶资质。
日前,子洲县人民医院一救护车在执行急救任务时和一辆小型货车相撞,致使救护车上脑梗患者头部受伤。事后竟发现救护车司机张某为无证驾驶,其驾驶证几年前被注销,这让家属质疑救护车到底是“救人”还是“害人”?
患者家属称,子洲县医院曾不承认事故和医院有关,并表示120救护车肇事是驾驶员个人的事,与医院无关,交警会对驾驶员进行处理。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认为,医院作为雇佣单位,与司机建立雇佣关系,医院方在聘用司机时,未尽到严格审查义务,致使无证驾驶人员担任救护车司机,造成交通事故,因此在此起事件中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昨日,子洲县医院负责人回复称,医院不会逃避责任,因为救护车是医院的,而驾驶员和医院存在雇佣关系,驾驶员在接诊过程中发生肇事,医院不会撇清责任,医院在监管方面确实存在失职。事故发生后,院方和驾驶员已向患者及家属赔礼道歉,并进行相应赔偿,已获得家属谅解。
“我们召开内部整顿会议,查验了救护车司机的驾驶资质,并要求所有的救护车司机在以后的接诊过程中,一定要谨慎驾驶,提高安全意识,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该负责人告诉华商报记者。
华商报记者从子洲县交警大队了解到,事故发生后,子洲交警大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救护车驾驶员张某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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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子洲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