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官的见证下,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
本报兴业讯 6月15日,在兴业县人民法院调解室内,被执行人蔡某将32100元一次性交给申请执行人梁某,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握手言和。这起跨越16个春秋,凝聚了几代执行法官心血的案件终于执行完毕。
2001年,蔡某由于资金短缺向梁某借款,并立下借据给梁某收执,承诺在1个月内结清所借款项。但蔡某并未按照还款期限进行还款,后经梁某多次追讨,蔡某均以没钱为由拒绝还款。2003年,梁某无奈之下便起诉至兴业县人民法院。后经法院审理,判决蔡某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给梁某。
判决生效后一年,蔡某仍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梁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梁某申请执行后,自动变更了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而被执行人蔡某十几年来一直在外务工,执行法官多方寻找一直找不到人,即使将蔡某列入失信名单,其依旧未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联系不上,被执行人也找不到,案件陷入了僵局。
16年里,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接手案件的每一位执行法官,都会从不同角度寻找案件的突破口。
近日,执行法官到梁某原来提供的当地居委会及派出所查找信息,终于找到申请执行人梁某的下落。另一方面,执行法官来到被执行人家中,做被执行人亲属的思想工作,释明法律后果。亲属终于松口,告知了被执行人蔡某的行踪和联系方式。
执行法官联系上被执行人蔡某后,通过电话向其释明法律后果。6月15日上午,蔡某经传唤按时到庭。在执行法官的的主持下,蔡某与梁某达成了调解协议,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当场履行完毕。(何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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