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冠中)日前,玉林市生态环境局查获一起涉嫌非法收集、转运废矿物油案件,扣押废矿物油约2.5吨。
为加强废矿物油环境管理,近段时间以来,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社会源废矿物油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摸排社会源废矿物油来源(包括汽车4S店、汽车修理店、拆解厂等),主要是产生量、流向等情况,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转移、处置、倾倒废矿物油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助力玉林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根据群众举报,日前,玉林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兴业县环境保护局在兴业县石南镇北马岭G324国道段查获一辆涉嫌非法收集、转运废矿物油的厢式货车,检查发现该车辆装载有废矿物油约2.5吨,车上两名人员覃某、陈某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在北流市、玉州区等地非法收集、转运危废油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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