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黄正芳通讯员覃书梅)1月28日,广西“青年志愿者彩虹桥行动”的青年志愿者来到兴业县社区矫正中心,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帮教,宣传相关法律知识。
在帮教活动中,青年志愿者通过走访社区服刑人员的家庭及服刑对象本人,全面了解其家庭、生活、工作情况及思想动态。在兴业县司法局有关人员的组织下,彩虹桥志愿者为该县大平山镇的社区服刑人员上了一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课堂上,志愿者用心倾听服刑人员的忏悔,了解服刑人员的身心历程,通过生动的案例宣传法律知识,要求他们按时参加学习和劳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的各项管理规定,积极矫正自身的不良恶习,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和意识,随时反思警示,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据悉,广西“青年志愿者彩虹桥行动”是由自治区司法厅、共青团广西区委联合开展,通过在广西区内各大中专院校招募青年志愿者,经过培训后,利用假期到区内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该活动旨在通过组织青年志愿者以社会实践的方式,深入基层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参与社会治理和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活动,达到“个人成长、教育成功、社会成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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