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民工谢某付饮了工友炮制的药酒中毒身亡,家属千里迢迢从贵州来到兴业处理后事,索赔却遭拒绝,最后兴业法援中心伸出援手,帮助家属讨回了2万元赔偿金。
今年11月16日傍晚,受雇种植树木的农民工谢某付与李某、代某等工友一起共进晚餐。酒足饭饱后,大伙便围坐一起谈天说地。期间,饮食了自制药酒的谢某付、李某、代某等6人突然腹痛难忍,来自贵州省盘县保基乡的谢某付情况尤为严重,很快不省人事。他们被工友紧急送往兴业县人民医院,其中5人经及时抢救挽回了生命,但谢某付因中毒较深,最终离开了人世。
从贵州老家赶来处理谢某付后事的家属谢某忠等人,不得不接受这样的鉴定结果,但他们认为谢某付死前受雇老板干活,工友与他一起同桌畅饮,他们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然而,经公安机关、葵阳镇政府多次组织调解,老板、工友均认为这事与自己无关,拒绝赔偿。
12月7日,在派出所的共同协调下,黎德军将谢某付家庭如今面临的难处和工人李某、代某可能无力赔偿谢某付家属的实情向雇主梁老板一一摆出,建议梁老板以人道主义方式对谢某付家属进行一些补偿,以便家属先处理好谢某付的后事。最终,梁老板同意一次性补偿人民币10500元给谢某忠等人。相隔两天,黎德军再次组织谢某忠、李某、代某等人进行调解,就谢某付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等问题进行协商。经过3个多小时的协商,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李某、代某同意一次性赔偿谢某忠等人10000元作为谢某付的死亡赔偿金,并于2016年1月31日前付清。(摘自《玉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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