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玉林兴业县的李某怀疑前妻与人有染,便以“谈判”为名,携带刀具到“情敌”的茶厂,将“情敌”砍伤并欲“阉割”情敌。近日,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兴业县检方依法提起公诉。
血案发生凶手投案
前不久的一天20时许,兴业县公安局110指挥室接到报警,兴业县城隍镇一茶厂内发生一起血案。城隍派出所民警快速赶往现场,看到一青年女子打开门,屋内溅满血迹,一中年男子血肉模糊、奄奄一息倒在地板上。该中年男子是该茶厂的老板梅某,此时他的四肢、头部、背部多处受伤,失血性休克。据开门的青年女子表述,她是梅某的朋友何某,案发当时就在楼上,当时听见响声就冲下来时,打开门便发现梅某倒在血泊中,于是立即打了电话报警。
8分钟后,该所民警赶到现场展开侦查,并紧急将伤者梅某送往兴业县人民医院抢救。正在民警多方布控,实施抓捕凶手时,当天20时50左右,满身是血的李某骑车来到城隍派出所投案自首。
恩爱夫妻各奔东西
李某是兴业本地人,何某是山东人,在外打工认识,并于1998年结婚。婚后两人恩恩爱爱,还结伴外出打工多年,并育有两个女儿。2008年,其女儿到了上学读书年龄,李某、何某夫妻俩回到家乡兴业,并在城区买了商品房,李某做小生意,何某开出租车营生,夫妻都有收入,家庭生活过得不错。
李某所谓的“情敌”梅某,是当地一茶厂的小老板,一次偶然的机会,梅某打出租车时刚好遇到何某,两人因此认识。后来,梅某做生意外出,要经常打电话叫何某用出租车搭他去外面应酬。渐渐地,何某与梅某就打得火热。李某发现妻子经常深夜不归,还与梅某通话频繁,遂认为妻子何某有外遇,与梅某勾搭上了,经常争吵并殴打妻子。2013年8月,两人到民政部门办了离婚手续,两个女儿归李某抚养。
离婚后,何某到梅某的茶厂帮收购茶叶,并经常回去看望女儿。李某想复婚,多次找何某谈,但何某不愿复婚。李某便认为是梅某勾引前妻,破坏他的婚姻,所以前妻不愿复婚,于是心生怨恨伺机报复。
经鉴定,梅某属拾级伤残。李某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被检方依法提起公诉。 (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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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兴业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