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雒凯凯报道 11月5日,绥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行动中,发现一辆三轮摩托车行驶轨迹飘忽不定,于是立即上前查看。在对驾驶人党某进行检查的过程中,民警发现其不仅不能提供有效机动车驾驶证,还面色通红,身上散发着浓重的酒气。民警对党某进行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已超过80毫克/100毫升的醉驾标准数值,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即按照法定程序,民警依法提取党某血样送检。经检测,党某血样中酒精含量为91毫克/100毫升,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党某已经不是第一次因为无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在此之前,党某先后于2019年12月9日、2020年1月22日两次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绥德交警查处。其中,在第二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查获后,还被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本次系第三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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