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张建伟通讯员白小毛
仲秋时节,榆溪河流水潺潺,仿佛在倾诉着无尽的哀伤——因为黄土高原失去了一位好女儿,榆阳法院失去了一位好法官。
刘文慧,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法院刑事审判庭一级法官,2019年9月16日10时因交通事故殉职,年仅42岁。
9月16日,中秋节过后第一天,刘文慧和往常一样早早地来到了单位,她要尽快前往嘉峪关市办理网上追逃人员提押手续。这是刘文慧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个再来一遍、三个大起底”工作中付出了极大努力取得的成果。急匆匆地,她和书记员、法警一行五人启程了。没有人能想到,不久之后,惊人的噩耗就传了回来。
一时间,榆阳区法院的空气仿佛凝固了,同事们怎么也无法相信这个事实。一切来得那么突然,她甚至来不及给父母再说一句话,来不及再看丈夫儿子一眼……
一步一个脚印,她的步履坚定执着
刘文慧是陕西法院办案标兵、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参加工作21年,她19次被省、市、区评为“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办案数量多的法官”:
2014年被陕西省高院、陕西省检察院、陕西省公安厅联合表彰为“陕西省卷烟打假先进个人”;2012年、2015年先后两次被陕西省高院表彰为“陕西省法院办案标兵”;2017年被榆林市委政法委表彰为“榆林市执法办案先进个人”;她的不少案例及裁判文书先后多次被陕西省高院、榆林市中院评为“优秀案件”“优秀裁判文书”。在该院办案多的法官案件统计表里,刘文慧的名字特别醒目:2009年98件,2013年220件,2016年236件,2017年253件,2018年277件……10年来,她共计办理案件2000多件。
这满满的荣誉与成绩背后,深藏着刘文慧对司法事业的执着与追求、对审判工作的热爱与坚守。
“刘文慧参加工作这么多年,我是看着她成长起来的。从参加工作的那天起到现在,印象最深的是她对待工作一丝不苟的态度,不怕苦、不怕累、不抱怨、不怠慢。”主管刑庭院长韩秀岐沉重地回忆道。
“她工作特别认真严谨,办理案件条理清晰,事实清楚,论证严密,所办案件数量是全庭最多的,案件质量也是全庭最高的。”刑庭庭长杜万峰唏嘘地说。
“她每天都是全庭下班最迟的一个,每天都加班到晚上八九点。”书记员刘成、房刚刚哽咽着告诉记者。
一丝一毫剥离,她守护着公平正义
刘文慧生命里始终不变的是奉献与担当、忠诚与干净,始终揣着一颗透明的心,对每一起案件都能抽丝剥茧,厘清事实,明辨是非,从未有过发还重审案件,更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违法违纪问题。
刘文慧办案经验丰富,办案质量高,是刑庭的业务骨干、审判工作的行家里手。法台上的她游刃有余,法台下的她奔波忙碌,办理的很多案件成为全区、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典型,尤其是公开审理宣判的“侮辱英烈案件”影响深远。
2019年6月21日,陕西省佳县一男子在网络上发表不当言论,侮辱四川凉山救火牺牲的英雄烈士,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刑庭一审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判令其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道歉。
这一案件先后被中央电视台及《人民法院报》《中国审判》《陕西日报》等媒体作为典型案例公开报道,刘文慧接受了中央法治频道采访。“谁料这竟是她生前最后一次被媒体报道。”她的同事说。
由于刘文慧业务水平扎实,办案能力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院领导把即将起诉的绥德马某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交由她办理。该案特别复杂,是省公安厅交办的重点案件,涉案49人,涉及以组织名义实施的刑事案件37起,涉及15个罪名、160多本卷宗。刘文慧接到工作任务后,第一时间与公安、检察机关联系,马不停蹄提前阅卷、熟悉案情,力求做到快审快判,可是还没等案件画上句号,她就永远地走了。
同事们说刘文慧“像牛一样劳动,像土地一样奉献”。这就是一名人民法官二十多年七千多个日日夜夜守护公平正义的真实写照。
一年一度坚守,她笃行初心使命
该院政治部主任白丽和刘文慧曾在刑事审判庭一同工作。说起刘文慧,她泪流满面:“我和刘文慧认识这么多年,她从来不邀功请赏,也不伸手要荣誉,嘴边总是挂着‘办好案干好事’这几个字,嘴里念叨的也总是当事人。”
与她一起工作的刑事审判庭同事们一致认为:“刘文慧为人耿直实在,在工作上从来不挑肥拣瘦,苦的累的是她,跑得快的是她,但在涉及个人利益时从来不辩不论、不争不抢、不跑不要。”
刘文慧给人最深刻的印象就是无论在哪儿,她都能让冰冷的法律变得有情有爱。
她是“沙漠之花”。2010年至2013年,刘文慧在榆阳区法院郭家伙场女子法庭工作。法庭深处农村,群众法律素养薄弱,工作推动异常艰难。2012年腊月底,眼看要过年了,刘文慧心里却牵挂着一件相邻权纠纷。为了让当事人过好年,她亲自去查看现场。临近农历新年的毛乌素沙漠滴水成冰,寒风裹挟着沙砾打在脸上十分刺痛,刘文慧不惧寒冷丈量土地、做记录,并开展调解工作,最终使纠纷得以顺利调解。
她是失足青少年的“法官妈妈”。2013年1月至2019年9月,刘文慧在榆阳区法院刑事审判庭任法官,同时办理全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她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未成年被告人依法从宽、宽严适当,同时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原则,用女性的细腻、母爱的温柔,尽全力做好未成年被告人的庭审教育和感化挽救工作。
无论走到哪里,无论对待同事、当事人、律师还是群众,刘文慧总是让人感到春天般的温暖。21年如一日,她用绚烂的一生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笃行公正司法的使命,在定纷止争、惩恶扬善的法治路上一往无前,却无暇照顾家庭,无暇放缓脚步看看风景。
9月18日16时,刘文慧同志的遗体告别仪式在榆林殡仪馆举行。
如春风般的你,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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