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从2020年1月1日8时起,货车收费将按车(轴)型收费标准和新的差异化收费方案执行。记者昨日从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获悉,为做好过渡衔接,现行陕西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期限终止日由原2019年9月1日8时延长至2020年1月1日8时,其他事项不变。
目前,陕西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路段及收费政策措施包括西安绕城高速公路货车分流试点,为鼓励过境西安的货车避让西安绕城高速公路,西咸北环高速公路货车费率标准由0.12元/吨公里下调至0.08元/吨公里。
此外,还包括分路段差异化收费试点,其中,国家高速公路网G6521榆林至绥德高速公路“榆林南至史家湾段”货车计重收费基本费率由0.12元/吨公里下调至0.08元/吨公里,国家高速公路网G85汉中至陕川界高速公路“梁山枢纽立交至陕川界段”、G3511铜川至旬邑高速公路“关庄枢纽立交至土桥枢纽立交段”、G4213安康至平利高速公路“安康东至陕鄂界段”G6521渭玉高速公路“蒲城东经渭南至玉山段”、G7011汉中至略阳高速公路“谢家营枢纽立交至陕甘界段”等5条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基本费率由0.12元/吨公里下调至0.10元/吨公里。
本组稿件由记者冯晓瑞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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