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陶颖)记者昨日获悉,按照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安排,从2020年1月1日8时起,货车收费将按车(轴)型收费标准和新的差异化收费方案执行。为做好过渡衔接,现行陕西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期限终止日由原2019年9月1日8时延长至2020年1月1日8时,其他事项不变。试点路段及收费政策措施具体为:
分路段差异化收费试点:国家高速公路网G6521榆林至绥德高速公路“榆林南至史家湾段”货车计重收费基本费率由0.12元/吨公里下调至0.08元/吨公里,国家高速公路网G85汉中至陕川界高速公路“梁山枢纽立交至陕川界段”、G3511铜川至旬邑高速公路“关庄枢纽立交至土桥枢组立交段”、G4213安康至平利高速公路“安康东至陕鄂界段”G6521渭玉高速公路“蒲城东经渭南至玉山段”、G7011汉中至略阳高速公路“谢家营枢纽立交至陕甘界段”等5条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基本费率由0.12元/吨公里下调至0.10元/吨公里。
西安绕城高速公路货车分流试点:为鼓励过境西安的货车避让西安绕城高速公路,西咸北环高速公路货车费率标准由0.12元/吨公里下调至0.08元/吨公里。
试点期间,公路收费政策措施若有变化,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将会同有关单位提前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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