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徐晓明 马彩云报道绥德县纪委监委强化监督执纪,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今年以来,查处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违纪问题5件,立案5件,党纪政务处分5人。
该县纪委监委加强与环保、林业部门的联系对接,挖掘损害生态环境问题线索,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及台账,坚持动态管理,定期梳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线索,及时交由纪检监察室规范处置。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严格分类处置,坚持抓早抓小,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运用监督执纪问责的利器,以“零容忍”的态度深挖细查,坚持“一案双查”,对职能部门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和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一并问责,堵塞监管漏洞。对于查处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损坏生态环境的违纪问题,县纪委监委定期进行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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