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涛
6月5日,有网友发帖称,今年年初,在绥德县学子大道一私人会所里,疑似绥德县副县长张某与他人一起吃饭,还有人载歌载舞,现场陪唱。后经绥德县纪委介入调查发现,事实与网传不符。
近日,有部分自媒体发出《神木两交警当街上演散打》一文,引发网友关注。经查证,文中引用的图片均为发生在四川省绵阳市的一段视频截图,并非发生在神木市。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追查谣言制造者。
网络谣言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虽然公安机关不断加大对网络谣言的打击力度,但谣言仍然满天飞,近年来一直没有消停过。
网络谣言具有突发性和传播快等特点,极易造成一些无法预知和挽回的后果,对社会危害巨大。部分网民宁可信其有,不加鉴别地肆意转发,给谣言的产生和传播提供了温床,放大了这一危害。虽然一些谣言事后很快被平息,但造成的影响极坏。“谣”里的世界并不精彩。
我们的社会是法治社会,现实社会需要法治,虚拟网络同样离不开法治。2013年9月9日,最高法和最高检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网络谣言在什么情况下构成犯罪进行了明确规定,编造和散布谣言者要承担民事责任,接受行政处罚,甚至面临刑事处理。
笔者认为,要杜绝网络谣言,首先是公民自我辨别意识的觉醒。作为公民个人来说,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自觉抵制网络谣言,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其次是提高政府公信力。要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完善网络应急机制,对一些敏感问题和热点话题,要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实行事件处理信息公开,对网络谣言要及时辟谣,切不可遮遮掩掩、暗箱操作。最后是严惩造谣者。对那些唯恐天下不乱、抱着险恶用心造谣生事者,对那些偏听偏信、肆意传播谣言者,必须采取法律手段严厉制裁,让网络谣言成为网民不能触碰的“高压线”,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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