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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榆林第一医院绥德院区(下称绥德院区)产妇坠楼事件出现新进展。9月6日,知情人对记者披露了产妇马某某坠楼及施救具体时间点,按照知情人提供的材料,从发现产妇坠楼到救护人员到达现场,间隔21分21秒,家属据此提出“院方施救不及时”。
知情人称,9月3日上午9时,产妇马某某的家属、绥德院区代表、绥德县公安局相关人士等在绥德院区召开会议。绥德县公安局相关领导、绥德院区两名副院长及警务室负责人、马某某的多名家属等十余人参会。会上,绥德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相关人士介绍了该案调查进展。
知情人称,一段监控视频中记录了马某某坠楼和医院施救的时间点。该人士称,反复观看该视频,显示马某某坠楼时间是8月31日20时13分29秒,当时医院一名身着护士装的人员看到马某某要跳楼,走过去伸手抓了一把,但只抓到衣服,未能成功拦阻。
记者获取的会议资料显示,会上,绥德警方介绍案情时称,马某某坠楼的地方,停放着一辆农用三轮车,她最先坠落到该三轮车挡风玻璃,此后落到地面,现场留下大量血迹。据上述会议资料及知情人提供的信息,坠楼的18分钟后,20时31分30秒,两名医护人员到达现场,看到现场后即转身离去。20时34分50秒,6名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展开救人。36分42秒,救护车到达现场,开始将跳楼者抬上担架。
马某某的丈夫延某某目睹了救护人员将妻子抬上担架的一幕,他称,不明白应在产房生产的妻子为什么躺在住院楼后的血泊里。
延某某提出:“医护人员发现我妻子跳楼后,为什么没有马上下楼抢救,也没有通知家属,而是选择叫救护车?如果产房相关人员第一时间报警抢救,在这20多分钟内,有可能两条生命能挽救回来,哪怕大人当场死亡,婴儿或许可以抢救保命。”
记者就“21分钟”的说法,及该段时间内院方采取的行动,询问绥德院区一名相关负责人,但未获回复。据《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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