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新闻 横山新闻 神木新闻 府谷新闻 靖边新闻 定边新闻 绥德新闻 米脂新闻 佳县新闻 吴堡新闻 清涧新闻 子洲新闻
地方网 > 陕西 > 榆林市 > 绥德新闻 > 正文

是否“剖腹产”孕妇有根本决定权

来源:黄海晨报 2017-09-07 02:36   https://www.yybnet.net/

张贵峰

8月31日晚,陕西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住院部5楼,一名待产孕妇从楼上坠下身亡。医院发表声明称,“产妇生产期间,因疼痛烦躁不安,多次强行离开待产室,向家属要求剖宫产,主管医生、助产士、科主任也向家属提出剖宫产建议,均被家属拒绝。最终产妇因难忍疼痛,导致情绪失控跳楼。”并称,产妇跳楼身亡的根本原因与该院诊疗行为无关。而对此,产妇的丈夫并不认可,表示曾“主动跟医生说,她疼的话咱们就剖腹产”,“做剖腹产,我们不会不同意。” (详见本报今日20版)

孕妇跳楼身亡的真相到底是什么?目前医院与孕妇家属双方仍是“各执一词”。笔者认为,无论最终事实真相是什么,相关医院事实上难辞其咎,根本不可能“与医院诊疗行为无关”。

因为即便医院声明属实,孕妇之所以没有及时实施剖宫产手术,是家属“拒绝剖宫产”所致,相关医院同样存在明显过失。因为在孕妇多次主动“要求剖宫产”的情况下,医院仍以“家属拒绝”为由,没有及时实施剖宫产手术,不符合相关医疗规范。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3条,“医疗机构施行手术……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侵权责任法》56条也指出,“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这意味着,在抢救病人、实施剖宫产等手术过程中,“病人同意”才是一个最主要和核心的医疗程序,而“家属是否同意”只是一个相对次要的程序,也即在“是否动手术”问题上,患者的决定权高于家属。即使不考虑医疗规范,仅从“救死扶伤”等最基本的医疗伦理角度来看,以“家属拒绝”作为医院没有及时实施剖宫产的理由,坐视患者痛苦而不顾,最终导致患者跳楼自杀、酿成“一尸两命”悲剧,无论从医疗规范,还是医学伦理来看,医院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绝不是一句“与医院诊疗行为无关”就能撇清的。

10年前的2007年,同样因为“丈夫肖志军拒绝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而引发的“孕妇李丽云不幸死亡”事件,曾广受舆论关注;10年后的今天,类似的“家属拒绝剖宫产”而导致的孕妇死亡悲剧再度上演(如果“家属拒绝”确实属实的话),我们再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如果不能充分厘清并严肃追究这背后的责任,此类孕妇悲剧,恐怕不会是最后一起。

新闻推荐

陕西省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显成效

本报讯(王剑记者王缠卫)8月31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7·26”榆林特大暴雨洪涝灾害中,榆林市充分利用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提前预报预警,果断撤离8.4万危险区群众,最大限度避免了人员伤亡,受到国家防...

绥德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绥德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是否“剖腹产”孕妇有根本决定权)
频道推荐
  • 延安市再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 “数字化城管”让城市管理更精细更高效
  • 榆林经开区春来植绿忙
  • 绥德县着力改善人居环境乡村颜值高 幸福滋味浓
  • 陕北黄土泥塑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