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杨虎元)两名瘾君子在绥德大街上骑着一辆摩托车,一人负责骑摩托车,一人负责抢夺单身女性的手包,抢夺来的财物低价转卖后用来购买毒品,不到10天的时间,抢夺单身女性11起。4月8日,绥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在千狮桥大市场一手机店一举将飞车抢夺嫌疑犯崔某、苏某抓获。
女子下班路上包被夺走
4月7日21时30分左右,张女士下班后随手将自己的手提包放置自行车前面的车篓中,便骑着自行车准备回家,行驶至绥德县龙泉路附近时,后方追上来一辆摩托车,一直往她的车子旁边靠拢。
“我当时还害怕撞上我,就往边上靠了靠,没有想到摩托车步步紧逼,直到摩托车靠近我的自行车后,摩托车后座的男子突然将我放在自行车篓里的包夺走。”张女士表示,刚开始她还以为是熟悉的人和她玩,可是看到摩托车不一会就消失在了车流中,她才意识到自己的包被抢走了。
意识到自己被抢后,张女士赶紧到附近的商店拨打110报警。张女士后来了解到,最近一段时间被抢的人不止是她一个。华商报记者从绥德县指挥中心获悉,3月28日至4月7日,绥德县指挥中心接连收到群众报警,称自己的手提包被两男子骑摩托车抢走。
瘾君子专挑单身女性下手
接警后,绥德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责成刑警大队全力侦查。“我们将多起飞车抢包案串并案后发现,作案人嫌疑人作案时头戴全封闭头盔遮挡脸部,抢包后过监控时都有意用手遮到脸部,我们无法获取其清晰脸部照片,后来我们调取其作案前后图像进行对比,找到他们作案前的一张面部图像。”办案人员表示,经过分析发现,两“飞车贼”作案时间多为晚上,选择的对象多为单身独行女性。
初步掌握案件情况后,办案民警通过走访、摸排、守候,4月8日下午,在确定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后,刑警大队展开收网行动,在犯罪嫌疑人进入一手机店解锁时,便衣民警迅速上去将其控制。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崔某、苏某均为绥德人,二人为筹毒资,便萌生抢夺单身女性手提包想法,作案时,两人分工明确,一人骑摩托车、一人负责抢夺女士手包,得逞后,手机低价转卖,现金全部用于购买毒品,经嫌疑人初步交代,在绥德作案11起,涉案总价2万余元。
“夜间外出的单身女子尽量避免在治安复杂地域或冷僻地带单独出入,尽量避开路灯较暗路段和树荫较多的人行道行走,随身携带的挎包不要随意挂在肩上、拎在手上或搁在车篮里,最好斜挎在肩上,包内不要放置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夜间尽量不要在路上打手机,以免引起歹徒注意。”绥德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若遭遇抢劫、抢夺时,尽量避免与歹徒正面冲突,应尽可能记住歹徒的体貌特征和逃跑方向,车号等,并迅速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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