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海霞本报记者张建伟
近日,神木市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朱艳芳成功调解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让八十多岁的张老太和其孙女小张均吃了“定心丸”。
张某某生前系某公司职工,是原告张老太的儿子,被告小张是张某某的女儿。张某某与前妻胡某于2007年离异,婚生女小张未成年前随母亲生活,与张某某亦多有联系。2019年5月28日,张某某病故。在张某某生病期间,张老太在经济上、精神上付出较多,张某某去世后丧葬事宜由张老太操持(其间,小张给付张老太3000元)。张某某生前遗留的财产有:基本养老保险金、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丰田小轿车一辆(现由小张保管)。之后,张老太将小张起诉到法院,请求依法分割张某某的遗产。
考虑到该案原、被告系祖孙关系,如果进行判决,将造成祖孙二人的关系更加紧张,又考虑到小张在西安工作和生活,尚在月子期,孩子嗷嗷待哺,张老太也八十有余、行动不便,于是承办法官朱艳芳通过电话不厌其烦地进行调解,最终,祖孙二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协议内容为:在被继承人张某某所有的基本养老保险金、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款项中,先行支付张老太垫付的丧葬费5万元,其余款项80%由张老太继承,20%由小张继承;被继承人张某某的丰田小轿车一辆由小张继承。至此,该案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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