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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莽的头如何流转270年?《提头来见》作者谈首级文化

来源:澎湃新闻 2019-11-27 08:31   https://www.yybnet.net/

《晋书·五行志》中有这样一段记载:“惠帝元康五年闰月庚寅,武库火。张华疑有乱,先命固守,然后救火。是以累代异宝,王莽头,孔子屐,汉高祖断白蛇剑及二百八万器械,一时荡尽。”

“帝王威御之器所宝藏”的武库所收藏的累代国宝中,为何竟然有一颗王莽的人头?我们来回溯一下这颗人头的跌宕的收藏经历:王莽败亡,身死长安未央宫中渐台密室,他的首级以及绑在腰间的始于秦始皇的传国玉玺,被一起传献给刘玄。在之后的270年间,王莽的人头辗转刘玄、刘盆子、赤眉绿林之手,至赤眉投降时献予东汉开国皇帝刘秀,已数易其主,后经魏入晋,成为西晋首都洛阳武库传世国宝、头号藏品。

这其中还涉及一个重要的技术问题:即如何处理这样一颗血淋淋的人头才能使其百年不腐。这要涉及到“传首”这样一个概念(传首初起于战争中异地枭悬的需要,随着邮驿乘传制度的发展,传首日频日重,在操作中发展出一套完整的体系),“传首”前的一个环节就是对首级特殊的防腐保容处理,如煮洗腌腊等,还需要漆首题名,函封匣锔,才有可能辗转多地而不毁。

王莽头一事虽然有不少志怪的色彩,但是绝非中国历史中耸人听闻的个案,在中国古代历史中,基于观念、思维方式、政治文化结构等多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人头(首级)成为承载特殊信息和暗喻象征的符号,更成为观察、透视中国历史文化的一个重要的特殊工具。

如最近出版的《提头来见——中国首级文化史》的作者马陈兵所言:“那些年,我喜欢到二十五史中打发时光,没料想字里行间隔三差五蹦出来传首、送头、枭悬一类字词,高频得叫人心生警觉。我努力搜索史料文献,意外发觉体制性、常规性、刑律化的枭悬、传首几可谓古代中国特有之制、特重之事。”

在使用人头一事上翻覆出花样的还有佛教的一支——密宗。在密宗的礼仪器具、恐怖的替代物与供品中人的肢体、器官尤其是人头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被大量使用,如五骷髅冠、梵天头、活人头、人骨念珠、骷髅碗、带人头或骷髅的金刚厥等,其中骷髅碗(嘎布拉碗)更是不可或缺的主要法器。“嘎布拉碗”是用人颅骨椭圆形的上半部制成,碗中常满盛甘露,精液,酒,朵玛供品,化现为恶魔和魔的邪恶之敌的鲜血、骨髓、肠子、大脑和心肺。

中国历史中谈及“人头”的故事绝非淡淡一笔,而关于人头的诸多秘密也有待解决:王莽被砍下的人头为什么会成为洛阳武库中的累世国宝?“传”“首”于何时第一次连用?人头“在路上”,会有怎样的际遇?枭是如何变形为恶鸟,充当起中国古代礼教文化与专制集权接榫处的特殊零件“人头”的药引,将“传首”“枭悬”楔入中国传统文化的肌理?而我们一贯认为的温柔敦厚的中国文明中又是怎样剑走偏锋地孕育出一支关于“砍头”“传首”这样诡秘残忍的文化?

最近,作家马陈兵的新书《提头来见—中国首级文化史》由三联书店出版,书中作者从崇首观念、落头传奇写到“枭悬”“传首”刑名考;从制度设计与衍变写到飞头后传、续颈前术等。以文献佐证和小说笔法深入到“首级”这个讳莫如深的话题,详细写到斩首取头、保容防腐、驰驿传送、悬示、献祭、封藏、发还归葬等传首的环节。

最近,澎湃新闻专访了马陈兵。

陕西神木石峁遗址考古发掘中发现了集中埋置人头骨的遗迹。 陕西省考古研究院 摄

“天生天杀,道之理也”

澎湃新闻:斩首作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起源于何时,或者说在什么境况下产生?

马陈兵:百度式的回答为:“杀头斩首是中国最古老的刑罚之一”。古老到什么程度,笼统的回答是传说中黄帝尧舜们已经开工,至晚不晚于商代。文献的记载,最早的是《尚书》。《尚书·舜典》:“流宥五刑”,哪五种,注家说是“墨、劓、剕、宫、大辟”,大辟即死刑,但不一定是斩首。事实上先秦执行死刑的花式很多,斩多提腰斩。另外,《舜典》系古文尚书,属伪书,可信度低。 斩首源起的另一条史料见于《尚书·吕刑》,周穆王命令吕侯修订刑书,开头声讨苗民作“五虐之刑”杀戮无辜,开出来的清单却只有“劓(割鼻)、刵(割耳朵)、椓(宫刑)、黥(墨刑)”四种。好在《吕刑》另有更可信的今文尚书的版本,由夏侯胜等人传自伏生,其中“劓刵斀(斀,也即宫刑,义与?同)剠”四字异文为“膑宫劓割头庶剠”。割头就是斩首,而且是苗民所为,苗民,所谓蚩尤的后代,大概泛指当时南方并不宾服周朝统治的部族或者方国。看来南方的蛮族杀人的办法简单干脆,斩首已是首选。何以有这种区别?这就涉及到回答斩首起源问题的第二条线索,即考古方面的证据。这方面《提头来见》第一章有详细讨论,后面也要谈到。

澎湃新闻:斩首最初是出于怎样的目的,献祭、计功,还是发泄仇恨?在之后的每一个时代又是怎样发展、或者说是否随着时代的不同衍生出更具代表性的、具有时代性的现象?

马陈兵:斩首最初的目的,难用一言而蔽。就世界各地原始文化与宗教仪式的一般情形而言,献祭、厌胜、显示武勇征服、吸取死者精气等是主要目的,发泄仇恨、计功等应属偶然、次要。

中国在殷商之前,新石器、青铜时期的长江遗址中,已发现将人牲斩首祭祀的传统。学术界根据对包括安阳北岗王陵区、陕西省神木县石峁大型聚落遗址等多处考古发掘的人头祭祀坑与甲骨文中“用羌”的记载,多认为殷墟大量采用斩首杀人的祭礼方式,已经建立并实施完整有系统的人牲斩首礼。“用羌”之法,主要是“伐祭”,甲骨、金文字形中,“伐”正象以戈砍头之形。可以这样说,斩首之法,从一开始就与祭祀密切相关。在野蛮向文明进化发展的过程中,包括斩首礼在内的血腥人祭逐渐被废弃禁绝,斩首作为冷兵器时代一种攻战与刑罚方式保留下来,在不同的地域、族群的文化与历史中发展、衍生出各具特色的内容与形式。首级计功和枭悬传首,尤其后者,就是中国古代特有的也是最有代表性的首级文化。

澎湃新闻:在写作中都是以具体的例子来说明现象,许多案例都扑朔迷离,比如“雍州枭祸”“天血使者”“黑蛇酒瓮”等等的传说,那么如果对于一部需要相对严谨的“砍头小史”,是否需要去对这样的材料(哪些是信史、哪些是传说)进行甄别?或者说即便是荒诞不经的史料也反映了某些历史的真实,还有一个就是写作此书翻看史料时,是否有史料记载会在叙述与砍头相关的历史上夸大其词(为了显示权力与军功)或者是闪烁其辞(为了藏恶、掩盖罪行),写作有这样的倾向性的内容时应该注意什么?

马陈兵:这个提问,恰好涉及治史的目的、视野和材料运用的问题。把首级问题放在中国历史文化这个框架与系统中来研究,或者反过来说,要通过首级的微历史映射、了解中国大历史的另一面相,就必须把视野扩大到与此有关的方方面面。正是在广义文化研究的高度上,史料收集、研读的范围必须尽可能扩大到经史子集的方方面面,包括“雍州枭祸”“天血使者”“黑蛇酒瓮”在内的野史异闻,往往比正史中与首级与关的材料更好地传递了历史信息,折射出文化观念。

这些貌似荒诞不经的史料,反映了更为本质的历史真实。从治学方法上来说,这样做是严谨的,而且正好是本书的丰富性与思想性、独创性所在。《提头来见:中国首级文化史》不一定是畅销书,但肯定能成为常销书,成为这个题材研究的开创之作。这是我十年前开始写作此书时给自己定下的目标,现在书出来了,加上有编辑花费大量心血,感觉很好,读者的初步反馈也不错,我更有这个信心。

第二个问题,虚增首级或为军功滥杀无辜之事史不绝书,而另一方面,中国礼教文化也经常发挥着血腥暴政的消声器、洗地机的作用,这些问题的具体表现及在首级文化中应该如何对待、定位,本书在叙述与分析中都给予了充分注意。例如第四章第一节分析周武王攻击殷都后在朝歌悬旗斩首与周京用俘献祭,就是典型。

澎湃新闻:我们一直说温柔敦厚的诗教是中国文化的主流,但是王朝更替、政权之间的竞争中的确也充满血腥和残忍,比如从秦朝开始屡见不鲜的屠城,那么这样一种文化是如何演变的、以及如何在冠冕堂皇的历史讲述中获得“合理性”,成为即便是残忍至极但是也能够为大家所接受甚至认可的一种文化?

马陈兵:“杀开历史眼如剑,读到生天女散花。若会《阴符经》中意,唯须酒美臚脍斜。”这是我日前自作一首小诗,名为《读史有得》。《阴符经》说:天发杀机,移星易宿。地发杀机,龙蛇起陆。人发杀机,天地反覆。天人合杀,万化定基。总结一句,叫“天生天杀,道之理也”。任何历史都是在生杀倚伏中前行的历史,换句话说,一个国族能在残酷竞争中生存并存续发展,拥有自己的历史,说明它已经在生杀之间找到一种合适的存在与诠释方式。

就中国而言,温柔敦厚与血腥杀戮不仅不矛盾,反而一体两面相辅相成,调和、平衡两者的表达机制,就是以孝为核心的礼教文化。这种文化的要义是礼刑兵合一,出礼入刑,大刑即兵。只要获得“以孝治天下”的话语权,扬起白旗黄钺,窃国攻城不过大刑用甲兵,枭头斩首等于食枭除恶。黄帝杀蚩尤,踢头分尸;周武克朝歌,折首辱尸;孔子杀优施,头首异门而出;汉高醢彭越,悬头传羹。如此残忍变态之事史不绝书,皆因作俑者占据圣王的道德高地,从而获得礼教文化话语权,如此再残酷变态,不仅丝毫不影响他们的形象,更在历史讲述轻松获得“合理性”,成为儒者赞美的范例与后世统治者效法的榜样。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枭首的行为与竿头的首级成为中国礼教文化的一个特殊符号,一味神奇药引。

澎湃新闻:相比斩首、腰斩等分裂肢体的处死形式,缢杀似乎更为人道,它大约产生于何时,原因是什么?为什么缢首产生之后,未能取代斩首?斩首为何能延续数千年?

马陈兵:缢杀产生于何时,大概无法考证。缢杀作为一种杀人或者说死刑的方式,古今中外均有,但都不可能代替包括斩首在内的其他处死方式,也难以用一种原因确定。在中国古代,缢杀经常带有优先刑的成分,用于赐死不宜公开处刑的王族贵臣,其次常用于狱中处死犯人,近于秘密处决或暗杀,由措刑者操作或逼当事人自缢。本书第五章集中讨论了赐死自杀的制度设计和衍变,在第三节“马上的岑春煊”中就介绍了清初权臣年羹尧被围观式赐死与明末两任首辅薛国观、周延儒被缢死的情形,可以参考。至于缢杀在中国未能取代斩首,一是操作更麻烦,二是观赏性不足。“刑人于市,与众弃之”,不管是砍头、腰斩、车裂乃到风行于明清的寸磔即所谓千刀万剐,观赏性、惊悚性都比缢杀强,更别说枭首示众少了不向颈一刀。

澎湃新闻:斩首作为刑罚,行刑工具有什么演变?

马陈兵:行刑有专门的法刀,或者叫鬼头刀,但具体的样式或者说工具的演化,存世史料对这方面的记述基本空白。真要了解,只能在一些野史志怪小说传奇例如《夷坚志》《水浒传》乃至莫言《檀香刑》中去片言只字的找。主要原因“子不语怪力乱神”,是礼教文化之下,刑为盛世所不尚,不言。与此相反,法国人所著的《刽子手世家》,对行刑工具就在详细记录和描写。

澎湃新闻:你用很大的篇幅去考证“枭首”这个概念,您觉得这个意象的出现到演变能够反映什么问题,廓清这个词的意义的必要性是怎样的?枭首、斩首是否有着一定的特殊功用(比如书中提到的在礼乐刑名体系中的隐喻作用)是其它的处死人的形式所不可代替的?

马陈兵:历史文化研究如找矿,首先要有发现差异的学术敏感与天赋,能发现我有人无的东西,循此摩研钩沉,才有可能发现深藏的矿脉。砍头斩首,是野蛮时代到冷兵器时期世界各地不同文化共有之事,但以被污名化的食母恶鸟枭来命名、定义斩首,并使之成为法定刑名,即以寓言立象,道德入刑,却是中国特有之制。我在原典的阅读中以及对中外历史的比较中发现这个重大差异,并根据考古与文献材料,从神话学、语义学、刑律史、思想史等多个角度进行研究,首次溯源“枭”字的造字取象与音义演变,提出并论证枭首是中国古代礼兵刑三位一体礼教文化选择出来的一个特殊介质或符号。这是本书作为文化史研究的应该做的基础工作。

“身首分传的惊世大法”

澎湃新闻:书中谈到是孔子首创了“身首分传的惊世大法”,这个还是比较令人震惊的,在孔子所处的时代以及以他的政治主张,这个的提出是偶然的还是有其必然性呢?

马陈兵:儒家的学说自始就是经世致用为统治阶级服务,温柔敦厚之下的底色必定是惨刻喜杀。孔子明确主张“圣人之治化也,必刑政相参焉”,仅凭道德立场无条件赞美传说中黄帝对蚩尤的辱杀,并提出“巧言破律”等四种情形为必诛之罪。他一任鲁司寇即杀少正夘,便以此莫须有罪名为由。他在主持齐鲁夹谷会盟时以笑君之罪杀齐君蓄养的侏儒优施,完全符合他一贯的思想逻辑和政治主张,不足为怪。对中国首级史而言,孔子在无时间和条件来戮尸陈示的会盟现场临时采用“头首异门而出”的办法来警众,说明他非常重视刑戮的展示作用,这对后世枭首传头之制的创设、定型是有引导作用的。

澎湃新闻:你用了较大的篇幅来讨论“传首”这个事情,那么这一举动从产生到后来甚至围绕着这一行为衍生出的诸多现象,比如尸首的保鲜等,传首现象的产生有何文化意义?传首的产生,伴随的是保存方法与传驿制度的完善,而传首这一行为,具有哪些政治上的作用?

马陈兵:前说了,枭首——用食母恶鸟来污名化被斩首者,把不孝之罪溢出到兵刑的全部对象,是中国“以礼治天下”集权专制文化特有的刑名,特殊的做法。枭刑包括斩首与悬头展示两个部分,因为现实执行中有多种情况导致斩首与悬示不在同一地点,需要远距离送头,由此产生传首。换句话说,传首派生于枭悬,同样是中国古代特有之制,因而也最能折射中国文化的特殊性,应该聚焦详论。

第二个是刑律史的发展,因为枭首律有其名,开始是枭悬常用,包括了传首送头。后世传首大行,在语用中反过来涵盖枭悬,实际上包括了砍头、辨认、标识、保鲜、包装、运送、悬示、献祭、封藏乃至还首所有环节与流程的专词,非常关键。

第三,自来史学界——无论是古代的正史、笔记或治史、刑律专著,或者近现代学者、时贤,从未有人专力整理、还原传首的环节和过程,个中原因,本书第三章《枭悬、传首刑名考》有专论。这是本书最有首创性与学术价值的一部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蔡鸿生先生肯定这部分的工作“详述了“传首”的过程和环节,揭开人们虽耳熟而未能详的内幕。按其创新程度而言,无异于发掘了文献中一处古迹。”

澎湃新闻:传首的部分您也写到对于尸体的处理用了煮、用香料、放在特殊的匣子里等“工艺”,那么为什么没有衍生出一种像是西方的一些国家或者是中国的部分少数民族对于尸体的部件的赏玩或者是信仰和崇拜的文化?

马陈兵:古代对尸体包括首级的防腐处理,由于地域、物产、气候、风俗等的不同,也发展出各有特色的物料与工艺。例如同是对首级的防腐保容,中国用漆,外国有的地方采用沥青。采用香料主要用在高级的木乃伊制作,属于墓葬方面,中国古代帝王将相尸体的防腐工艺多秘而不言,众所周知的则有玉衣、含玉、黄肠题凑等。被传送的首级属罪犯,而且斩首多发生在战场上,不会用到香料,主要是盐腌,煮后上漆等。

中国的礼教文化,孝是中心概念,主张“身体肤发,受之父母”,发坟扬骨为大罪,也是极罚,这种观念间接导致对包括人头在内的尸体部件玩赏的禁忌,也影响人体解剖与外科在中国的发展。当然也有例外,如民间因为厌胜、祈福、医疗等原因,会把尸体的一些部分如骷髅、枯骨等当做特效药,把一些帝王将相的骷髅当作发财致富的宝器供奉起来,如冯梦龙《古今谭概》提到的唐玄宗金色骷髅。

澎湃新闻:从枭首现象的产生到发展,西方的首级文化与中国有何不同?

马陈兵:西方古代也偶见斩首后悬示,远距离把头送到特定地点悬示间有发生,休谟《英国史》、伊朗人志费尼《世界征服者史》等均有所载。克伦威尔的头曾长期悬挂在伦敦桥上;一些美洲野蛮部落也会把被自己杀死者的人头悬挂在屋外。但制度化、刑律化、常规化的枭悬传首,却是中国特有的东西,由此决定中国的首级文化与西方有内在的区别,即将斩首行为道德化,首级成为礼刑兵三合一特殊的契合介质与符号。

克伦威尔的头

古人对于生命的本体价值和身体自主权的思考

澎湃新闻:首级文化,在中国的历史中最为重要的意义是怎样的?以及它在建立与稳固整个封建王朝中是否有特定的含义,它是否也在推动历史的发展中有某种正面意义?

马陈兵:《提头来见:中国首级文化史》的扉页写着一句话:谨以此书献给历劫弥繁的民族与不可接续的情爱!在我看来,这句话已经“诗意的”回答了你提出的问题。

今天的中国有十几亿人口,作为中国人,我们应该说是生活在太平盛世,起码出门不用担心恐怖袭击。但国门之外并非都如此,局部战争、暴恐袭击乃至种族屠戮仍在发生。放在历史与世界这个大的时空尺度中,亡国灭族无世无之,只有在残酷竞争中能够存续的民族,才在历史,才可以侈谈文化。

换句话说,所有历史都是向杀而生的历史,都必须在刀光闪闪中开出阳光灿烂的生天。所以研究历史毋须讳杀忌暴,从中扪摸出生杀倚仗之机、生生不息之道,才是这种工作的意义与幸福感所在。可以这样说,中华民族历劫弥繁不断延续的历史,今天安定有序的生活,有无数曾经从我们祖先的脖子上移走的头颅参与缔造与维持。“为有牺牲多斗志,敢教日月换新天”,那是一幅多么苍凉而厚重的“遍地英雄下夕烟”图卷。即使在今天看来非常野蛮的商周人头祭祀、专制王朝极端残酷的枭悬寸磔、一次次在礼教忠孝幌子下的杀人食肉狂欢,在特定的历史时期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哪怕是最低程度的维护统治秩序与国族稳定的正面意义。今天的研究,目的是更有效地省思与批判。

澎湃新闻:秦国第一个将首级计功制度化,而统计斩首数量或许起源更早(《左传》:“甲首三千,以献于公。”)。但《诗经·大雅·皇矣》中说“攸馘安安”,《左传》中也有“俘二百八十人,馘百人”,《说文解字》中解释“聝(馘)”字:“军战断耳也。”斩首与断耳,似乎作为两种军功统计方式同时并存?是否矛盾?

马陈兵:斩首与截耳,有时还包括截鼻,的确一直并存。为什么?周宣王初年的《虢季子白盘铭》可以提供一个答案。该铭记述虢季子白带兵征伐玁狁的战功,第一项是“折首五百,执讯五十,是以先行”。大概是砍头献祭的数目基本够了,后面遂以耳代首:“献馘于王。”在青铜兵器为主的周代,“首”可是要费劲“折”下来的,非为祭祀需要,大可以耳代之。耳朵轻小,易取好捎,在那个交通运输和保鲜防腐手段均非常落后的时代,割耳朵自是比拎脑袋更简易可行的办法。另外,个别的情形可能关乎习惯,如隋末唐初猛将麦铁杖、罗士信杀敌喜割鼻。

迟至春秋战国,以箭穿耳已成为常见的军刑,叫“聅”。割耳计功的办法被普遍使用,可能先于首级计功。后来——至晚到秦时商鞅变法——首级代替耳朵成为最主要的或者说法定的计功单位(标的物),斩杀敌方普通士兵,也要求以首级计功。为什么发生这种变化?应该与只凭耳朵不能辨认面目,更容易发生冒替滥杀有关。不过在实际执行中,耳朵没完全退场,一直作为首级的替代品或者补充方式存在。

说起来,耳朵是个冤大头,总替头颅受过。悬头,通常的做法就是用绳子穿过首级的耳朵挂起来。多年前我在去甘肃榆林窟的路上经过西路军纪念馆,馆中陈列的照片有西路这几个主要将领被马步芳杀害后传首南京政府领赏的照片,正是穿绳于耳。

澎湃新闻:在以戈为主要兵器的古代早期战争中,斩首并不容易(无论是材料原因,还是武器形制原因)。如果想要斩首计功,似乎更需要随身携带利于割、砍的武器?

马陈兵:诚如是,有古汉语遣词造句与出土文物两方面为证。晋人打败长狄,抓获其首领侨如,“富父终甥摏其喉以戈,杀之”。摏即撞击,好费劲!秦晋崤之战中,晋襄公把秦国战俘捆绑起来,让莱驹“以戈斩囚”,被斩者大声呼叫,莱驹竟因此受惊,戈都掉地上了(《左传·文公二年》)。除了胆量,想必这活的确有难度。因为难,所以商周青铜器与文献常谓砍头为“折首”。到铁制兵器时代,这个词彻底消失。唐人传奇《无双传》中,侠士古押衙救出无双,为灭口杀王仙客之仆塞鸿,“拍刀断塞鸿头于坑中”,非常轻松。

出土文物,可举数例。

潞河铜匜线刻图的攻战场面中,右下角地上躺倒一人,像已被杀死的敌人,一个战士蹲在死者旁边,手持一把短小锐利的武器,正要“折”下他的首级,看那样子明显是件费力的活儿。潞河铜匜属于东周时期的线刻画像铜器,此器应属吴越地区流入中原。吴越地区总体上属于《吕刑》所声讨的有苗之民所在的南方,考古研究已经证实中国南方是先于中原发现、制造金属兵器,古史传说也谓蚩尤作“五兵”,为战神。吴越的战士折首尚须另用短兵器,可证。

攻战图,潞河铜匜錾刻图像残片之三,山西长治潞城市潞河村M8出土

在出土于成都百花潭的春秋战国时期宴乐渔猎攻战纹壶的水战纹中,我们可以看到类似的画面。两船船头相抵的一刻,右船船头的士兵左手揪住左船船头战士的脑袋,右手举起短刀或者匕首一类的武器,正要“折首”。

春秋战国时期宴乐渔猎攻战纹壶之攻战纹,成都百花潭出土

更明显的图例,出现在出土于南越王墓的西汉初年船纹铜提筒线图中。在一艘战船上,一立人左手持靴形钺,右手提首级,似可说明首级正是用钺“折”下来的。船上瞭望台前,一人左手扯着裸体俘虏的长发,右手倒持一把短剑,看样子正准备“折”下俘虏的首级,从他握剑的架式和与俘虏所处的相对位置,可以想像折首的姿势、方式,与铁刃钢刀大行的后世,是有明显区别的。

南越王墓出土西汉初年船纹铜提筒线图

澎湃新闻:在战斗过程中,杀死敌人后,再割取首级并随身携带会影响作战效率,甚至会发生争抢首级的内讧现象,古代将领们是如何避免这一点的?

马陈兵:俗语说“看三国掉泪,替古人担忧”,战场割头是否影响作战?是否发生争抢、诈伪?不仅现代人代古人担心,古人同样多有疑虑和异议。而这也属于蔡鸿生先生所言人们耳熟而未能详且又普遍感兴趣的问题。

首级计功制虽有诸多弊端和异议,但自秦至清用之不绝,说明该制度在冷兵器时代的战争中行之有效,难以代替,各朝也都有一套严格的制度来防止诈伪争抢,保障它得到较好执行。《提头来见》第二章第二节之“睡虎地中葫芦案”““人头银行”与“首级支票””、第四章第二节之“传首简上楼兰王”“曹猪头·冯猪头”、第六章的结语“订盟·请刃”,就集中论述了上述问题,相信有兴趣的读者可大有收获。

这里举个变通的成功实例:北魏末期,北方六镇起义首领葛荣率三十多万人马包围邺城,尔朱荣以七千精兵与葛荣决战。考虑到人马逼战,使刀不如短棒灵活,他密令军士另备袖棒一根,并明令禁斩首取级以免分散战斗力:“不听斩级,使以棒,棒之而已。”(《北史·尔朱荣传》)结果以少胜多,彻底击溃敌人,连葛荣都被杀了。

澎湃新闻:《提头来见》中对先秦、秦汉及唐以后的首级文化史论述较详,而魏晋南北朝时期论述较少,是什么原因?

马陈兵:枭为恶食的政治寓言、枭首传头的制度发轫于先秦,初步定型于两汉,魏晋南北朝是发展成熟期,无多话事。唐代为中国封建社会鼎盛期,《唐律》一本于礼,法制至此趋于成熟,枭首传头之制基本脱离军刑军仪纳入刑律体系。尽管中晚唐有黄巢起义与藩镇割据,复经五代大乱,入宋之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尚能慎杀少枭。宋以后随着社会矛盾激化和专制集权加强,斩枭又呈下行泛滥之势,明清死刑基层化、随意化、残酷化日趋严重,枭悬传首复与军仪军刑合体,乃至“就地正法”行之不绝,动辄“寸磔”“传首九边”,至覆鼎改朝而不可自止。此一阶段,也理当重笔浓墨。

澎湃新闻:纵观整个古代历史,古人对于生命的本体价值和身体自主权的思考是怎样的?

马陈兵:这又是一个大哉问,非可片言折简。但用这个问来结束这次采访,却饶有意趣与天机。

我用十年时间研究中国首级文化,正是有感于传统礼教虚伪的面相,意欲通过中国首级的微历史来透视、揭示为专制王权服务的儒家礼教残酷的实质,特别是对生命本体价值的蔑视践踏,对身体自主权的肆意取消与摧折毁灭。此为本书微言大义与思想价值所在。

不妨引用书中数段相关的话来作结:

——头是人身体最重要的一部分。首级会有什么际遇,归根到底,乃是基于中国文化怎么定义、安置人的身体与生命。反过来,首级也成为内隐于特定社会意识的身体观、生命观的一个显性标本。如前所论,“计首功之国”秦以武力灭六国,废封建,建立中华民族第一个统一集权帝国,严刑苛政,二世而亡。汉承秦后,经由汉儒改造和利用,“枭为恶鸟”的谎言成为牢不可破的动物故事和政治寓言,皇帝办起“枭羹节”,恶人代下恶鸟,枭的鸟头与大逆不孝者的首级合二而一,“枭”入刑为律,成功构建了隐喻结构。礼教文化用礼刑兵同构的“三节鞭”,击落臣民对身体的自主权,并一步一步将生命和尊严压模成瓦,踏碎如泥。

——在礼教文化中,生命与身体都贱如泥,脆如瓦,没有一丁点独立的价值。对生死凶吉,身体的主人原则上没有话份,而取决于加在身体上的社会符号。而且,没有哪一个身份或社会符号是绝对安全的,一切取决于该符号在礼教文化——礼刑兵互动体系这个坐标上的位置和关系。

——在中国,以道抗儒,逃名全身,自古以来被士人视为另一种人生选择和路径,而与德政刑名的结罗收网隐然相抗。汉初黄老与儒术表面就明争暗斗,后来儒术独尊,而黄老潜流汹涌。汉末黄巾起义揭开乱世盖子,人命蝼蚁,生如朝露,道德礼教血腥虚伪的本质也更明显,社会思潮由是一变,老庄演而为玄学清谈,并影响九品中正所谓乡评时议。社会思潮的另一支变态,是对短暂之美——光影不定的生命存在的醉迷。在男性的语境和精神体验中,金玉芝兰之喻四起,其内在诉求,却是对安身立命的社会性焦虑,也可视为对身体独立价值和自主权自发地美学宣示与迂回抗争,身体甚至直接成为一个对侵犯与限制非常敏感的私人领域。

——今天对整个中国古代史作宏观考察,魏晋南北朝的动荡,其实是两汉向隋唐过渡期间一次整理升级,观念模式和操作系统经周商至两汉早已形成,就是说在中国专制王朝这个烂柯棋枰上,德政王霸的黑棋早已四角布子,见血封喉,把旷达出世的白棋做眼成势的蔓延之路破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而像嵇康、王衍、谢灵运等等既无法真正出世,却又企图以任诞谈玄来重获安全感和身体权的人,最终泰半以爆烈或荒诞的玉碎告终,死得更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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