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彩利
近年来,随着私家车不断普及,保险公司推出的服务越来越便利,有时甚至只要客户用手机打一个电话、拍一张照片就能获得理赔,这也给了骗保者更多的可乘之机。
今年5月29日,榆阳经侦大队三中队民警抓获涉嫌保险诈骗的犯罪嫌疑人程某。2011年10月8日,程某经营的陕K68028乘龙牌自卸车在神木市店塔镇石店线发生交通事故,后程某找人伪造了一份该起事故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向保险公司提供,以此证明自己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索赔保险金11.5万元。2014年4月17日,程某获赔11.5万元。
今年8月9日,尹某某向保险公司称,由其驾驶的奥迪轿车于当日凌晨行至草海则开发路铁路桥下时被水淹,理赔数额达5万元。后保险公司在理赔核查中发现重大疑点,相关人员涉嫌保险诈骗。
此类骗保案件普遍具有以下特点:
作案人员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相关汽车服务公司等受益人,且作案主体一般为多人合谋;作案目的为骗取保险金,骗取数额往往较大;作案手段为虚构保险标的,编造或虚构保险事故和保险事故发生的原因,夸大损失程度,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等;作案地点多在偏僻路段,尤其是缺乏监控的路段。
针对以上情况,警方建议严格执行保险审核制度,要加强理赔审核制度。坚持双人查勘定损,全面、准确地收集证据,为事故的定性提供依据;严格理赔复核制度,认真审核证据材料,及时发现疑点,解决问题;实行领导审批制度,坚持审批人终身负责制,严把理赔质量关。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监督,严格执行。
加强保险业界、公安机关、媒体之间的协作,强化预防打击。公安机关应加强打击各类保险诈骗案件,坚决打击犯罪分子,并及时将保险诈骗的状况、动态及预防保险诈骗的经验教训以司法建议书的形式通知保险机构,以便保险机构及时调整和改进防范措施。保险机关应严格审查各类出险的损失证明,避免证明失实而被骗。媒体应经常性地将一些典型保险诈骗案的破案情况及判决结果进行报道,震慑企图犯罪人员。
提高被保险人员的法制观念。现实社会中,部分人法制观念不强,认为骗保仅是不道德的行为,而没有认识到是违法犯罪行为。因此,有必要通过微警务、网络电视媒体以及电台频道宣传刑法和保险法对保险诈骗定罪的规定,提高部分人员对保险诈骗行为的认识,从而自行取消犯意,避免走上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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