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西媒体“广西云”8月17日报道称,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根据民政部的相关批复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发出《关于撤销荔浦县设立县级荔浦市的通知》,撤销荔浦县,设立县级荔浦市,以原荔浦县的行政区域为荔浦市的行政区域,荔浦人民政府驻荔浦镇滨江6号。荔浦市由自治区直辖,桂林市代管。
这意味着,广西荔浦市成为自去年“撤县设市”解冻以来,华南地区首个新设立的县级市。
据微信公众号“政知见”此前梳理,撤县设市最早是在1983年开始,1983年至1986年形成第一波高潮,1993年被称为是进入了井喷期,1997年国务院暂停审批县改市。
2017年,国务院“解冻”撤县设市审批,全年有6个县获批,分别是河北省平泉县、浙江省玉环县、陕西省神木县、四川省隆昌县、湖南省宁乡县、贵州省盘县。
今年以来,又有7个县获批设市,分别是陕西省彬县、江苏省海安县、湖北省京山县、黑龙江省漠河县、山西省怀仁县、贵州省兴仁县,安徽省潜山县。
新一轮撤县设市开始后,包括广西荔浦县在内,至少已有14个县撤县设市成功获批的消息已被公布。
据官方介绍,荔浦县建制于汉元鼎六年(即公元前111年),地处广西东北部、桂林市南部,居柳州、桂林、梧州、贺州四市之间。东连平乐,西接金秀、鹿寨,南与蒙山、昭平交界,北与永福、阳朔毗邻。地势自西向东倾斜,周高中低,县西北接架桥岭山脉,东面连大瑶山余脉。全县总面积1758.62平方公里,辖10镇3乡,人口38.5万,有汉、壮、苗、瑶等15个民族。平均年日照时数为1472.4小时,年平均气温为19.6℃,无霜期316天。
此前,桂林官方已经在去年中旬透露了推进荔浦撤县设市相关工作的情况。
据《桂林晚报》2017年6月报道,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已公布的《桂林市经济体制改革“十三五”规划》(简称《规划》)提出,推进全州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完成荔浦县撤县改市工作,加快全州撤县改市步伐。
根据《规划》部署,桂林市改革路径将科学有序推进行政区划调整,根据国家设市标准,争取荔浦县撤县设市获批,加快全州县撤县设市工作,推动县城向城市转型,因地制宜推进城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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