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指认现场
本报讯 (记者 陈梅 通讯员 李诗汉 覃婉辰) 以偷鱼为由敲诈勒索8000元,并且殴打、逼迫他人下跪。3月2日,容县灵山镇的梁某桦等7人迫于压力,悉数到容县公安局杨梅派出所投案自首。
2月27日23时许,杨梅派出所民警接到陆某某等4名群众报警称,当日13时至15时,他们在杨梅镇某水库一间铁皮棚内,被7名男子以偷鱼为由敲诈勒索8000元,并且被逼下跪,遭到殴打。
接报后,民警进行调查取证。经查,容县灵山镇的梁某桦、陆某、封某、封某全、梁某旭、秦某剑及北流市六靖镇的李某旋7人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即,民警通过各种方法动员、敦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3月2日,7名犯罪嫌疑人迫于压力,到杨梅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讯问,梁某桦等7人对使用暴力手段敲诈勒索陆某某等4人8000元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梁某桦等7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容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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