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容县讯(记者/王春楠通讯员/肖剑阳)2月19日,容县法院通过“云”视频系统公开审理被告人韦雨婷涉嫌妨害公务罪一案,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该案从立案至宣判仅用半天时间。
2月14日中午,韦雨婷在经过容县黎村镇黎村街桂东路口新冠肺炎防控监测点时,拒不配合工作人员登记和测量体温,还用随身携带的洗衣粉、衣架等物品袭击工作人员,以及用手撕抓工作人员,致使在场工作人员无法履行职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韦雨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暴力阻碍履行疫情防控职责的工作人员,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告人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依法可以从宽处理,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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