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容县讯 男子涉嫌犯罪被抓获,明知自身患有艾滋病还恶意咬伤民警。近日,容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该起妨害公务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催某文有期徒刑二年。
2019年2月26日,容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在容县六王镇古泉村有吸毒人员,公安机关接报后,指派禁毒大队民警到现场处理,禁毒民警到该镇发现被告人催某文和李某政,并对其两人进行抓捕,在抓捕过程中,催某文极力反抗,声称患有艾滋病并用嘴将一民警腿部咬伤。经对催某文进行毒品现场检测,其尿液呈吗啡阳性。经玉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催某文HIV-1抗体阳性。经鉴定,该民警人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另查明,被告人催某文曾因犯盗窃罪,于2010年8月3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于2010年12月14日刑满释放。
容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催某文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催某文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仍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从重处罚。催某文具有前科劣迹,酌情从重处罚。催某文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催某文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决被告人催某文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黄献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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