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梅 通讯员 梁玉婷)4月10日上午,容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某涉嫌行贿罪、邓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容县法院院长尤力担任审判长,容县检察院检察长李海旋出庭支持公诉。该案是容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以后第一例采取留置措施调查终结的案件。县纪委、县监察委等单位领导干部70余人到庭旁听。整个庭审过程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直播。
容县检察院指控,2017年期间,被告人李某某在为封某某等22户人办理公租房申请手续过程中,伪造租房协议等材料并收取申请人现金39.65万元后,从中送给陈某某(另案处理)好处费5万元,送给容县某所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原负责人邓某某好处费11万元。陈某某、邓某某在随后的工作中提供帮助,使李某某为封某某等22户人违规办得公租房名额。
庭审中,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控辩意见,过程规范、高效、严谨,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被告人李某某、邓某某在最后陈述时均表示认罪,希望法院从轻处理。李某某最后流泪说道,她知道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但是家中老公患病,女儿幼小,希望法院能判缓刑。
案件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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