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容县讯 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但总有些人不顾诚信和情谊,借钱不还。容县的邓某借给朋友10000元,结果对方拖着不肯还。双方闹上法院,虽然有借条,但对方一直否认,最后邓某提供微信聊天记录作为新证据赢下了这场官司。
原告邓某与被告陈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庭审中,邓某出示有陈某签名的欠条证明自己已经借给陈某10000元。但陈某一直否认,并且辩称:这不是真实的债务,虽然借条上面的名字是陈某签名,但双方之间没有实质的银行流水账记录,这张借条10000元的债务是不存在的,只是陈某签名的空白纸,邓某拿到之后填写了借条的内容。双方各持自己的观点,不承认对方的论述,庭审一度进入了僵局。
承办法官继续寻找突破口。当法官询问双方是何关系时,邓某眼睛一亮,当庭把手机拿出来,说道:“法官,我有新证据提供,我和陈某是朋友关系,这是我和陈某的微信聊天,陈某在聊天记录里亲口承认2015年某月某日收到了我的10000元,并承诺何时还款。”面对突然而来的证据,陈某大惊失色,终于当庭承认了借款的事实。
法官提醒,借钱给别人时,一定要写借条,并且借条上一定要写清楚借款时间、见证人和约定还款时间等必要条件;还要尽可能保留其他证据,如录音、收据和银行交易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
(何孔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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