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曾维栋 通讯员 徐荣彤)近日,玉林市高管一大队民警在G80线广昆高速公路寒山收费站出口处执勤时,发现一辆轻型厢式货车正缓缓驶来,时走时停。于是民警立即上前进行检查,并要求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同时,民警要求驾驶人打开后车厢门,竟然是满满一车的爆竹。经询问得知,原来驾驶人张某当天从容县运送一批爆竹至玉林城区销售。因车辆和驾驶人张某不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现该案已移交治安部门作进一步处理。张某对自己非法运输、贩卖爆竹的事实供认不讳,他还声称:不知今天怎么就恰巧被交警给逮住了,平时也是这样运输的,都没有被发现过。
玉林交警提醒,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相关规定,运输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车辆及驾驶人须取得相关运输资格证,私自运载烟花爆竹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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