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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特别策划 “错位青春:青少年犯罪警示录”系列报道!暑假前夕,记者走访了玉林市中院少年审判庭,采写了今年上半年该庭审结的一批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他们中有的因

来源:玉林晚报 2017-07-11 11:10   https://www.yybnet.net/

本是一场热闹的朋友聚会,却在一个晚上,在他们身上接连发生性侵案、非法拘禁案。这得从去年夏天那晚17岁少年董某某发起那场饮酒取乐说起。

呼朋引伴饮酒至凌晨其中一人性侵少女

2016年7月2日凌晨2时许,17岁的董某某邀请了一大帮朋友到他位于容县某镇的家里饮酒、玩耍。这帮朋友中有他的邻居陈某(16岁)及朋友周某某、成某某、李某某(3人已判决)、陆某某(已判刑)和两个女孩晶晶、丽丽(均为化名)。

到董家后,董某某和邀请来的几个朋友在自己的房间内饮酒,丽丽在旁边观看。凌晨4时许,酒喝完了,董某某等人便出去买酒,陆某某见房间内只剩下他和丽丽,遂起了色心,将丽丽拖拽、推倒在地上,强行与丽丽发生了性关系。丽丽被性侵后躲进卫生间大哭。

其实,陆某某并不认识丽丽,丽丽是董某某邀请来的朋友。可董某某、周某某、李某某等人回来后,知道了陆某某强奸丽丽的事情仍继续饮酒,随后,陆某某便离开了董家。

出面帮朋友“私了”演变成了非法拘禁

事后,丽丽联系上了其堂姐,堂姐叫上另外2名男子一起,于凌晨5时许赶到了董某某家,他们一行质问董某某5人,要求5人交出陆某某,并说要报警。

董某某、陈某、周某某、成某某、李某某即持刀、啤酒瓶恐吓、威胁丽丽及其堂姐一行人,不准4人报警处理陆某某强奸丽丽一事,并将4人拘禁在厨房里。

无奈之下,丽丽4人假装答应了董某某等人的要求,董某某等人这才肯放人走,此时,已经是当天上午8时了。

丽丽等人得以离开后,当即报了警。

接到报警后,容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联同当地派出所立即前往案发点,在董某某家中抓获了董某某、陈某、李某某、成某某4名嫌疑人,随后在董某某家附近将陆某某、周某某抓获。董某某等人直到被抓后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拘禁罪。

两涉案少年的背后父母“缺席”家庭教育

陆某某明明已涉嫌严重犯罪,且事后已经离开,董某某、陈某等人为何还要为朋友“两肋插刀”?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一审法院了解到被告人董某某、陈某均出生于农村家庭,二人是邻居,平时关系极好,常在一起喝酒取乐。

董某某父亲、母亲长期在外地工作,董某某与姐姐由祖母照顾。董某某父母一般一年回家3至5次。

董某某读至初中二年级辍学,在校时纪律散漫,因爬学校围墙外出被学校记过处分,学习成绩较差。辍学后先后跟随父亲、母亲到外地工作,之后多次更换工作,直到2016年5月返回容县。董某某辍学后结识同案人周某某、成某某、李某某等人,并经常与他们一起喝酒。

而陈某父母已于多年前离婚,陈某父亲长期在外地打工,一般一年回家几次。

陈某曾跟随生母到外省就读,一年后返回容县即辍学。陈某辍学后因年纪幼小,未能参加工作。在家两年后,陈某跟随父亲到广东工作。

据陈某的邻里反映,陈某性格有点内向,与邻里关系和睦,平时无不良行为。

在法官调查中发现,董某某父母及陈某父亲,对自己儿子交友、心理状态等均不了解。董某某父母由于长期在外地工作,平时与董某某沟通交流少,对董某某管教简单粗暴。陈某父亲平时对陈某管教严格,但教育方法简单,与陈某沟通交流少。

犯非法拘禁罪获刑一年四个月

董某某、陈某归案后表示要改过自新。董某某的父母和陈某的父亲在庭审中亦表示要对儿子严加管教,督促他们改过自新,请求法庭对他们从轻处罚。

一审法院认为,董某某、陈某等人的行为构成了非法拘禁罪,并综合考虑董某某、陈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归案后如实供实自己的罪行,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从轻或酌情从轻的情节,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董某某、陈某犯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一审判决后,董某某不服上诉至玉林市中院,在二审审理期间表示服从一审判决于近日撤诉。

法官点评

1.朋友明明已经涉嫌严重犯罪,董某某、陈某还“两肋插刀”帮私了。

法官:董某某、陈某两人的法律知识非常淡薄,平时与社会不良青年交往过多,尤其在得不到父母关爱的他们,将这些社会不良青年视为“知心朋友”,加上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盲目讲义气,且又缺乏自制力,致思想出现偏差。

2.两涉案少年的父母长期在外工作,长时间缺席孩子的成长和教育。

法官:董某某、陈某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对二人疏于管教,对未成年孩子经常喝酒且结交社会不良青年等现象未能及时发现和有效加以引导,造成董某某、陈某因无知与冲动走上犯罪道路。俗话说,“陪伴是最好的教育。”董某某、陈某的父母应当从中吸取教训,不要一味顾着打工赚钱,“缺席”家庭教育,要尽可能多抽时间陪伴子女,多与子女沟通、交流,了解孩子的心理,引导其遵纪守法,尽到法定监护职责。

3.被害少女跟朋友外出到他人家中到深夜。

法官:作为本案的被害人少女自我保护意识较差,深夜跟随一大帮朋友到他人家围观喝酒,待到凌晨不回家,这本身就是一个很轻率的举动,同时容易将自己处于危险的境地中。此外,青少年结交朋友时,要慎重,避免交友不慎,给自己带来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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