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同意还款了,麻烦你取消我的‘黑名单\’吧!”近日,被执行人余某生来到玉州区法院,向法院求情,请求法院网开一面,恢复其“自由”,并提出与申请人李某全进行协商,愿意履行义务,付清账款。
1996年,李某全因水泥购销合同纠纷将欠其货款的余某生诉至容县人民法院。经容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余某生支付李某全水泥货款10万多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余某生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某全便向容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又经玉林市中级法院指定,由玉州区人民法院执行。
余某生为了规避执行,跟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为了逼其现身,玉州区法院将余某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通过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其财产。经过“四查两查”,对余某生的银行存款采取了强制划扣,对其房产进行查封。
各项执行举措使余某生终于感受到法律的严肃,只好现身法院同意还款。在法院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双方经过协商,余某生一次性支付本息12万多元给李某全,李某全便放弃余下部分债权的追偿,二十年前旧案得以执结。 (玉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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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县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容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