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玲)记者20日从2016年广西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治区税务部门联合法院、检察院和公安部门公开曝光了2015年全区查处的13起发票违法典型案件。其中,南宁艾米德仪器有限公司发票违规偷税案等3起涉及南宁市的发票违法案件也在此次曝光之列。
据了解,经南宁市国税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南宁艾米德仪器有限公司在2005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开具非法取得的发票478份,隐瞒销售收入4046万元,少缴增值税642万元;以“大头小尾”方式开具发票508份,隐瞒销售收入4003万元,少缴增值税612万元,构成了发票违规偷税的行为。市国税局稽查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追缴增值税1254万元,加收滞纳金930万元,罚款1254万元,合计3438万元的处罚决定。
同样,在广西昭信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虚开发票案中,该公司让他人为其虚开无真实业务的发票83份,涉税金额200万元。广西地税局南宁稽查局依法对该公司处以罚款5万元。
在南宁市琅园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案件中,该公司非法取得发票列支成本,其中假发票3份,使用外省发票1份,涉税金额99.64万元。广西地税局南宁稽查局依法对该公司处以罚款5万元。
广西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打击发票违法行为,对规范税收和经济秩序、挽回国家经济损失、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2015年,广西税务部门共立案查处发票违法企业2035户,涉及非法发票18.08万份,涉及金额13.62亿元,查补入库税款、滞纳金、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合计1.65亿元;督导1967户企业开展发票使用情况自查,其中675户自查发现问题,自查补税1.93亿元;检查非纳税单位85个,涉及非法发票136份,涉及金额28.7万元;配合公安机关进行发票犯罪立案4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5名,缴获非法发票180.11万份。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不断提升发票管理信息化水平,并继续联合法院、检察院和公安部门加大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行为,提高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引导全社会形成协税护税的良好氛围。
■相关链接13起发票违法典型案件
1.桂林市“10·18”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南宁艾米德仪器有限公司发票违规偷税案
3.钦州市9户企业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4.柳州新森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虚开收购发票偷税案
5.桂林瑞昊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偷税案
6.柳州市巨浩投资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7.广西开元机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案
8.玉林市容县新辉针织厂等5家针织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9.钦州市三和环境工程技术服务部未按规定开具发票案
10.广西钱江水利水电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取得发票案
11.桂林一品堂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虚开发票案
12.广西昭信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虚开发票案
13.南宁市琅园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取得发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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