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在逃多年的陀某被容县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正义审判。
以发包工程为由骗人上路
容县的陀某,伙同植某、刘某、郑某及绰号“阿牛”的男子(4人均另案处理),密谋通过制造虚假交通事故的方式诈骗他人钱财。2009年10月3日上午,陀某找到做挖掘机工程生意的熟人蒙某,谎称在容县杨梅镇六荫山马冲有土方工程要发包,并要蒙某到工地察看,让蒙某驾驶摩托车搭乘其前往。途经容县杨梅镇义合村的机耕路时,郑某骑自行车故意撞向蒙某驾驶的摩托车并假装倒地受伤,植某按事先约定驾驶摩托车经过并停车,谎称是伤者的同村人,遂打电话给“阿牛”。“阿牛”赶到后,谎称是伤者的亲属,并以送伤者到医院为由,让充当过路人的刘某搭载郑某离开。随后,植某充当说客,与“阿牛”一起与蒙某商谈“赔偿”事宜,骗取蒙某的人民币11000元。
故伎重演被识破
2009年10月6日,陀某等人又密谋以上述方式来骗取他人财物,最后选定在容县杨梅镇经营装修生意的梁某为作案目标。刘某因认识受害人梁某,便在杨梅镇六荫圩等候准备充当“说客”。当日12时许,陀某找到梁某,谎称要梁某帮做门窗,随后以到其家中丈量门窗为由,乘坐梁某驾驶的摩托车上路。途经杨村镇六别桥头附近通往谭和村的道路时,郑某骑自行车故意撞向梁某驾驶的摩托车,并假装倒地受伤。之后,植某、“阿牛”、刘某先后登场,要梁某赔偿医药费人民币32000元。结果,梁某发现了陀某等人的伎俩,他们的诈骗未得逞。
再次诈骗,法网恢恢网群贼
2009年10月8日,陀某等人再施“碰瓷”骗术,选定在容县容州镇经营洪记门业的被害人洪某为作案目标。刘某因认识洪某,便在容州镇等候准备充当“说客”。这一次,陀某等人骗取了洪某人民币23000元。当晚,洪某发觉被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次日,植某等人以赔偿医药费为由,再次向洪某索要人民币9000元时,被民警当场抓获,陀某则闻讯出逃。
检察官提示:日常生活中,如遇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轻易私了而上当受骗。犯罪嫌疑人正是利用了当事人怕麻烦的心理,团伙作案巧设骗局,使受害人上当而屡次诈骗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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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县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容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