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博通讯员梁雁潘豫)2月8日,容县公安局石头派出所成功规劝一名潜逃11年之久,参与3起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2000年4月21日晚,容县石头镇石头圩一农户家被盗走猪花8头,价值约1400元;同年5月2日晚,停放在石头镇某单位的一辆价值2398元的红色125C摩托车被盗;同年6月17日晚,石头村一村民家中被人撬门入室盗走一辆价值4355元的红色富通125C两轮摩托车。石头派出所经过侦查,发现石头村的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而李某似乎闻到了风声,慌忙潜逃。
10多年来,石头派出所民警一直没有放弃对李某的抓捕,无数次上门做其家属的思想工作,希望他们动员李某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但是李某一直瞻前顾后,始终鼓不起勇气归案。民警没有气馁,于今年春节前后又登门拜访其家属,深入细致地向其家属阐明利弊,希望李某回来自首接受处罚,告知其家属在外漂泊不是办法,只有投案自首才是唯一的出路。
民警长期不懈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2月8日,春节刚过,李某便到石头派出所投案自首,结束了逃亡生活,如实供述了其10多年前的盗窃犯罪行为。目前,李某已被刑事拘留。
新闻推荐
...
容县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容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