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升运实习生黄秋云通讯员陈振华)9月19日,李某全、梁某维、赖某圣、李某健、李某海、李某杰、苏某、杨某龙被容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0年12月8日11时许,梁某到容县容州镇励志村附近找人,李某全、梁某维、赖某圣、李某健、李某海、李某杰以梁某偷了李某全叔叔家的财物为由,将梁某捉住并进行殴打。将梁某带到李某全叔叔家,证实梁某并没有盗窃李某全叔叔家的财物后,李某全等人不是知错就改,竟然在李某全的提议下,6人将梁某挟持到励志村附近一座山上继续殴打,并由李某全、梁某维通过电话向梁某的父亲梁某贤勒索人民币19700元,而且声称如不拿钱来,就要打断梁某的手脚。期间,梁某设法逃跑,但被梁某维和李某健追回,并用皮带将梁某双脚绑住殴打。
在这一过程中,李某杰回了一趟家,约被告人苏某、杨某龙一起来到挟持梁某的山上,苏某、杨某龙到场后便对梁某进行殴打。
经过多次电话联系,李某全等人与梁某贤约定,对方用人民币8000元钱赎回梁某,并且约定交易地点。当天19时许,李某全等人带着梁某到容州镇励志小学对面的水果摊处准备收钱,结果除了李某海、李某健潜逃外,其余6人被民警当场抓获。今年1月19日,李某海在其父亲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2月21日,民警对容县某宾馆进行例行检查时,将李某健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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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容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